齊家福每日例行的換藥,就像剝皮似的。
風影騎治療外傷,用的是血蟻,那是一種指甲蓋大小的膠質螞蟻,有著血紅的一對大螯,平時養在藥裏,治傷的時候就捏出螞蟻,把大螯折斷一半,鉗死傷口,螞蟻傷痛之下,就會把體內的藥汁連同蟻膠噴進肉裏,到腹部的紅色轉成黑色,就將螞蟻的身子捏下來,留著大螯做縫合之用。
血蟻昂貴而難尋,價同黃金,而治療外傷也確實有奇效,愈合的速度是普通傷藥的十倍。
但即使是在大量使用血蟻的情況下,齊家福傷口的愈合速度也實在太快了一點,大傷口不再流血,小創口甚至已經愈合,生出一層薄薄油皮來。
“這就是那個三本野火?”家喜嘖嘖稱奇。
“知道就行了,別總嚷嚷。”齊家福伏在榻上,拈出血蟻遞給身後的家喜:“野火給咱們這麽用是糟蹋了,那玩意兒要是給那些修煉幻術的人,嘿嘿,才是至寶呢。”
“你見過修幻術的人嗎?”家喜有些好奇,他聽說過,那是另一個世界的人,掌握著另一種奇異的力量。
“當然沒有,都是道聽途說而已。長相城是人居之地,沒有天魂地魄,那些人來幹什麽?來了,也施展不出來。”傷口已經全部料理好了,齊家福拿著小銀棒,挑著那些血蟻玩,若有所思:“要是有機會,倒想四處走一走,瞧瞧那些傳說中的地方,傳說中的人。”
“那為什麽還不走?”
“喂喂喂喂!痛痛痛痛!你給我輕點!”
“下手輕好得慢,最近我滿腦子都是你半夜哎喲哎喲的叫喚聲。我就想啊,幹脆你滾了,也挺好。”
“家喜?”
“你去把阿壽弄出來,帶著他一起遠走高飛,這不是最簡單的辦法嗎?我知道你辦得到,想什麽呢阿福哥?我記得你跟我說過,一旦動用三本野火,就是你決心離開齊家的時候。既然決心都下了,晚走不如早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