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諾文,瘋子。
丁昭頭腦發蒙。上海,徐匯濱江,那地方一套房得存多少年才買得起。程諾文說賣就賣,他怎麽想的?神經病啊,以後日子還過不過了?
“不合適的東西,我不想留著。”程諾文語氣極其平靜。那是他深思熟慮過後的決定,一旦做了,就不會後悔。
他觀察丁昭鐵青的臉色,知道對方還沒完全消化,於是蹙起眉,對他舉起小狗。
“你要不願意收留我,至少收留它,好嗎?”
叉燒配合地嗷嗷叫起來,丁昭仍在那裏天人交戰,程諾文很輕地歎一聲,將狗放下,說寶寶留在這裏要乖乖的,隨後拖著兩個行李箱,作勢要走。
小狗得令,立馬咬住程諾文褲腿,硬是不讓他離開,又翻著水汪汪的大眼睛,向丁昭哼哼。
樓道聲控燈閃了兩下,丁昭捏緊口袋裏的鑰匙,半天擠出一句:“一個禮拜。”
“三個月。”
“半個月。”
“兩個月。”
“一個月,”丁昭下最後通牒,“再討價還價一天都不可能。”
“行,”程諾文見好就收,“一個月。”
討價還價是阿康的必備技能。丁昭反應過來,程諾文是不是給自己下套了?開門時,他對輕易上當的自己懊惱至極,跟在他後麵的程諾文重新抱起叉燒,趁丁昭不注意,悄悄和它擊掌。
寶寶,真有你的。
小狗得意萬分,在他懷裏打轉。這個合同一旦簽下,續約指日可待。之前那麽多難搞的客戶,還不是在自己手裏一個個續了年框。他有這個自信。
程諾文貓唇上揚,丁昭回頭,盯著麵前的兩隻狗,緩緩說:“住在這裏可以,但我有幾個要求。”
對方做傾聽狀,丁昭伸手:“第一,臥室你不能進,隻能睡這裏。”
他指向客廳地板。房子原先是一室戶,中間做了隔段,勉強分成兩個區域,臥室和小客廳之間僅有薄薄一層隔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