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謝謝你。”走出辦公室,鄭以晴對黃煜說。
“不客氣。”黃煜笑下問,“要幫忙保密嗎。”
“不用。”鄭以晴果斷說,“不是什麽太丟人的事。”
鄭以晴和黃煜被叫到辦公室的原因並非最近話題頗高的早戀,而是另一種匪夷所思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從某種程度上比早戀被抓還丟人的事情——鄭以晴寫的以級上兩位男生為主角,戀愛為主線,18歲以下被禁止觀看的雙人互動為劇情的驚世大作,被老師無意之下過目了。
五班的班主任是個頭發稀疏的中年大叔,他固有的世界觀被這麽一本前衛且過於藝術的巨作所震撼,目瞪口呆後大發雷霆,憤怒地叫來鄭以晴挨訓,勒令她給筆下兩位男性受害者道歉。
文中其中一位男主角拒絕出席這丟人的審判會,而黃煜作為另一位,則很大度地接受了鄭以晴的道歉,還在老師麵前幫忙擋下不少怒火。
事實上早在高一黃煜就有幸閱讀了鄭以晴產出的部分作品,未阻止鄭以晴繼續進行“造謠性創造”,也並非因為心胸寬廣,純粹是因為那過分放飛的文學作品連帶著作者本人,引起了他的興趣。
“可以問個問題嗎?”黃煜淺笑著看向鄭以晴,眼神是自知的專注,“你之前了解過我嗎?”
很自戀的問題,配上他的注視,幾乎可以說是一次輕佻的告白。
但實際此刻的黃煜實際並未有製造曖昧的本意,他第一次拿到自己為主角的小說隻覺荒謬好笑,但掃過幾頁發現裏麵的自己是被家人無視缺愛外表開朗而內裏卑劣的人設時就笑不出來了。
他有一種隔著紙張,被不知名作者輕描淡寫一箭射穿偽裝的刺痛感,這種疼痛蔓延開來,從中養育出幾分不清晰的好奇。
青春期的喜愛或許就是那麽單純簡單,一分特殊,幾分好奇,就能自然而然地衍生出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