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交房租的日子。
上午秦殊給房東轉完賬以後,感覺自己的心都在滴血。
他將餘額那行數字點開又退出去看了好幾遍,雖然遠沒到捉襟見肘的程度,但以如今這個隻出不進的生活狀態,最多堅持到明年,他就得打包行李回老家了。
哦,還得拎著自己的植物和烏龜。
“啊——”
他悶在被子裏憤憤喊了一聲,又在**蜷著被子翻滾了好幾圈。
當初信誓旦旦,跟爸說自己一定能留在H市,現在他隻覺得這話在啪啪地打自己臉。
還不如前年和毓文一起考個研呢……
他歎了口氣,讀個研究生的話,在H市找工作還不是輕鬆許多?總不會餓到自己的。
但考研確實辛苦,愛美如毓文,那一整年都灰頭土臉的,十次見她有八次穿著睡衣,每天不是拿著本子背單詞、拿著肖秀榮刷題……就是在生無可戀地聽網課。
一想起毓文,他就回憶起了上周那場稱得上是“離奇”的聚會。
他和毓文兩人,與一群不熟甚至不認識的人坐在一起,竟也玩鬧到很晚。在樓下表演的樂隊還上樓跟他們喝了幾杯,當然主要是跟陸老板喝。
結束時差不多已經是淩晨兩點多,秦殊困到不行,連盧晟這個“煙酒大亨”都醉得連話都說不清楚。
秦殊依稀記得,後來是陸追叫了好幾輛車,把他們每個人安頓好的。
迷迷糊糊間,他將頭靠在了車窗上,透過灰蒙蒙的暗色玻璃,看著窗外的陸追有條不紊地將每個人都送上了車,跟司機說明地址。
車燈一閃一閃,照在了陸追身穿的黑色襯衫上。
他當時心裏想的好像是:
送醉酒的客人上車,莫非是酒吧老板的必備業務?
……
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都不重要,關鍵是:他記得自己主動加了陸追的微信,說要給他轉打車費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