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頂”酒吧的一間包廂裏。
陸追聽著盧晟前言不搭後語地罵了半天,總算明白了這一切是怎麽一回事兒。
租期五年的小店鋪,前幾年一直是盧晟本人在做生意,從沒出過什麽岔子,這才剛交給老家來的弟弟經營了三個月,房東就突然冒出來了。
先是問小賀要了合同,拍了照。
隨後打電話給盧晟,指責他違約。
再不由分說地鎖店門,阻止營業。
最後要求重新簽合同。
一氣嗬成。
以陸追的經驗,怎麽看,這都是個坑。
況且,他知道盧晟的那個店的具體位置。
大學城附近的小店鋪一般變動性很大,很少有人能一下子堅持開五年,租期長達五年的合同就更少了,一般來說簽一年會比較常見。
聽盧晟的意思,當初是老板堅持一定要簽五年。盧晟那時初入社會沒那麽多心眼兒,恐怕在簽合同的時候,老板就已經謀著這一手了。
但現在的問題是,盧晟已經簽了那個五年合同,並且他和小賀之間也確實有個新的合同,房東老板還掌握了證據,那這事兒就有點難辦了。
假如房東老板早有預謀,那他的如意算盤打得確實很好:
隻有傻子才簽這份長達五年的合同,簽了之後他就有極大的可能性在幾年內轉讓給別人經驗,房東老板隻要瞅準節點兒,就能“合理合法”地收到翻倍的轉讓費。
而合同明明白白,傻子也隻能吃了這個悶虧。
在陸追對麵,盧傻子已經抓耳撓腮了一整個下午,看上去既焦急又煩躁。
他氣呼呼地點了瓶福佳白,想要借酒消愁,往杯子裏倒的時候卻灑了一桌子,白瞎了半瓶酒,又罵罵咧咧地跑出去拿抹布去擦。
陸追看著他這副模樣,有些無語,但其實心裏也能理解。
盧晟回來的時候手機正在響,是小賀打過來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