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宋廣告商

第23章 柳暗花明

字體:16+-

又幾日,羅月止將計劃的細節同邱十五敲定明白,大致如下:

其一,便是邱十五的司人團隊正式更名為宴金坊。

宋代店鋪起名已經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則,譬如通過政府審批可以釀酒販酒的大酒樓叫做“正店”,其他普通的餐館叫做“腳店”,各行各業的鋪子,覺得自己品格較高的可以叫做“館”、“坊”、“樓”,普通的可以叫做“店”、“鋪”、“家”、“攤”或“棚”。

也有些要著重避諱的,比如官辦機構多用的“司”、“省”、“局”之類的字,諸如通進司、皇城司、香藥局,一些行當可以用,一些行當不可以用。倘若不慎用錯了,很可能會吃官司。

羅月止給邱十五的團隊起名叫宴金坊,雖乍看起來沒甚麽特立獨行之處,其實甚有講究:

宴,意在點名四司人的行當,核心服務就是助人舉辦飲宴聚會;

金,是專門給商賈看的彩頭,商賈最愛沾這樣直白的喜氣,也暗示了品格之高;

坊,則再次暗示這家四司人機構品格很高,已成規模,服務質量和別家都不一樣。而四司人所帶的那個“司”字,羅月止怕與整個行當相衝突,又怕犯了政府的忌諱,便從店鋪命名中隱去了。

三字皆有所指,可謂字字有著落。

邱十五念叨幾遍,登時便感受到了改名換姓的神力。他一想到自己成了“宴金坊”的東家,整個人氣質都不一樣了,仿佛隨這個名字一起尊貴起來,腰背都挺直了!

“這正是'品牌'的魅力所在。”羅月止道,“形象一改,便諸事隨之而動,觀者亦有截然不同的感受。若處理得好了,便是一步登天的造化。”

邱十五不住點頭稱是。

羅月止又把其餘策劃內容,逐一解釋給他聽。

包括品牌標誌的確立、品牌標誌的使用、穿戴行頭的升級、兄弟夥計的培訓,還有最重要的,宣傳冊的規劃與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