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林疏闋回到家,預料之中,屋子裏一片漆黑。
他打開燈,桌子上隻一張紙條。
“林叔叔,今天生日我和朋友在外邊過,就不回來了。”
署名一個“葉”字。
林疏闋把紙條放回茶幾,自顧自開了酒櫃,拿了瓶白葡萄酒。
死孩子出門慶祝成年禮,是真沒把他這監護人放在眼裏。
當然他也不算人家法律意義上的監護人,人家的戶口還掛在他表姐名下,他隻能算個有名無份的林表叔罷了。
再者他先前也同意倒黴孩子出門慶祝成人禮。
“你生日那天我得開會,可能回不來......”
“沒事兒,我約了朋友。”
最後倒黴孩子說到做到地出門過生日,倒是他自己不放心,火急火燎地開完會趕回來。
好在倒黴孩子知道給他留紙條,或者直接發微信告訴他一聲不就得了......這是故意讓他撲了個空。
翅膀硬了啊。
林疏闋把葡萄酒起開,倒了半杯子,喝兩口晃兩下,最後也隻得認下他被那臭小子耍了的事實。
2.
四十歲那年,林疏闋撿到十一歲的葉謹行,在一個夏日的午後。
路邊汽車飛馳,揚了他一臉的灰塵,還沒來得及抬手擦拭,他便與馬路對麵穿著發白運動服和舊球鞋的小小孩子對上了視線。
又一輛大貨車轟隆經過,待到林疏闋再往對麵看時,那孩子已經昏倒在地。
七八月的太陽正懸在頭頂,那孩子估計是被熱得中了暑。
林疏闋抬手擦了把腦門上的汗,咬一咬牙小跑過馬路,將孩子打橫抱懷裏時,公司來接他的車正好停到了對麵。
“走,先去醫院。”
3.
仔細想來,以林疏闋平日的做派,是絕不會大熱天裏在荒僻的工業園區,等自家的車從公司本部開來接。
不但熱得汗流浹背,還平白吃一嘴的灰,這擱誰身上誰受得了,何況他還是個蠻講究的大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