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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外篇:十九歲

字體:16+-

奔波了一整天的陸正剛在昏黃的台燈底下寫起了日記,內容是下麵這樣的:

……

昨天上午去巨野河街道辦洽談項目,中午十二點半左右回到的公司。

沒有吃午飯,因為下午兩點就要接著出去考察新項目,時間比較緊迫。我得檢查一下前天抽空寫好的文字,有沒有錯別字或者語病之類,這是我的職業習慣,我畢竟是秘書出身。

因為內容與主線劇情跳躍度較大,提報上去之後,我懷著忐忑的心情等了將近半個小時,最後竟然萬幸真的發布出去了。

我很驚喜,因為我知道,你看得到。

文稿是前天白天抽空寫得差不多的。前天下午四點多,臨下班,公司突然來了件急事,我得緊急地出一份文件。弄好之後,已經將近八點了。

我給文章倉促地收了個尾,實際上寫得仍是意猶未盡。我通讀了一遍,本想直接發給你,但猶豫了一根煙的時間,理智終於戰勝了衝動——都有家有戶的,我擔心會生出事端,惹下本可避免的麻煩;況且文章的內容我是知道的,我也擔心你看完以後會睡不著覺。

我何必那樣做。

我打了個車。半路上,突發奇想,何不嚐試一下直接發到書上呢?用手機看電子書,應該很平常吧?況且我的小說近期每日在讀隻有4-5人,屈指可數,我甚至都能猜到都有誰:你,俺爸爸,我的兩個手機號注冊的兩個賬號,僅此而已。受眾既然極為有限,就沒有法律風險,所以也就沒有隱匿真實地名、人名、學校名的的必要

——如果發布成功,還能達到福利獎的更新要求,豈不是一舉兩得。

昨天下午我和同事一起去看了泉城的賽馬場。我走進了馬廄,伸手觸摸了好幾匹駿馬,深為震撼。我拍了許多照片,稍一遲疑,便打消了給你發過去的念頭。

我們接著去考察了綢帶公園,平平無奇,隻有噴泉影院頗有創意。以噴湧而出的水簾作為幕布,在上麵放映電影。據說單隻水幕電影總投資就將近兩千萬,我是看不出來錢到底花在了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