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剛心情煩悶,不知該如何排遣這漫長、凝固的時光,便接著寫起了日記。
他在紙上工工整整地寫下了一串字:“你不知道的事”,權且作為自己日記的主題吧。
——希望你能聽得到,噫籲嚱……
……
我一直挺怨俺爸爸的,但卻恨不起來。
我知道我有“另外一個”媽媽,是我上幼兒園的時候。那時我還是個大眼睛的小萌娃,正在調皮得狗都嫌的年齡。
我們家平房最西邊兒一間屋,很陰森。平常很少有人去,連個燈也沒有,永遠是黑漆漆的一片。裏麵放著糧囤、農具和一些雜物,永遠彌漫著一股陳年老鼠屎的味道。記憶中它大概的樣子就是我在《你好,韓要童》裏麵描寫的韓要童住的那間屋子的樣子。
我那時頑皮,沒有我皮不到的地方,對身邊的一切都充滿了好奇。
有一天,我在那間屋子裏玩,看到有一個大白木箱子,就打開來翻著玩兒。裏麵有很多舊衣服,看上去都是女式的,有很厚的塵土,我把它們掏出來嗆得要命。後來發現了一本藍色的結婚證,有俺爸爸的名字,還有一個陌生的名字。帶鋼印的照片被撕掉了一半兒,隻留下俺爸爸的那半個。
我於是拿著那張結婚證去問俺爸爸,然後我就被他毒揍了一頓。
他當然什麽也沒說,把那結婚證一把奪了過去,把我按在地上就揍,並命令我以後不準再踏入最西邊兒那間屋半步。
我那時小,覺得挨揍是因為做錯事,不該亂翻家裏的東西。再說,我那時對挨揍已經習以為常了,就像喝稀飯一樣平常,根本不會去細想到底是因為什麽而挨揍。
他那時穿得都是那種黑色的布鞋,厚厚的牛筋鞋底,抽打在身上特別痛,像皮帶一樣,就是我在《學生時代》裏麵描寫的那樣。說實話,即便到現在,我有時還會夢見俺爸爸揍我,舉著那種黑乎乎鞋底,按著我死命地打。我有時還會從夢中嚇醒,滿頭都是汗。是真的,就跟電視裏演的有人從噩夢中驚醒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