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獨治大明

第二十四章 文有徐溥,弘治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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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是朱家的天下,太祖朱元璋對貪官汙吏可謂是深惡痛絕。

隻是架不住朱家子孫不爭氣,皇權是一代不如一代,不管外戚集團還是勳貴集團統統都敗給了精於算計的文官集團。

明太祖規定了官員們的工資標準:“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從一品月俸米七十四石,正二品月俸米六十一石,從二品月俸米四十八石,正三品月俸米三十五石,從三品月俸米二十六石……正九品月俸米五石五鬥,從九品月俸米五石。”所以文官借此像模像樣地抱怨“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據估算,一石米能供一個成年男子吃一個月,所以明朝這種傣祿確實無法讓官員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

隻是精於算計的文官集團經過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早已經擁有改變這一切的能力。

特別土木堡之變後,文官集團從勳貴集團手裏搶過了京營的兵權,此後便完全壓製住了勳貴集團。

由於朱元璋對明朝的官俸定為永製,文官集團不好廢掉這個祖製給自己漲工資,加之漲薪不符合他們所營造的清廉忠直的人設。

不過文官集團在爭奪文官集團話語權的同時,亦是不斷給自己撈取好處,努力彌補自己在收入上跟往朝的差距。

像以“直堂銀”的名義從自家衙門公然掏錢,亦可以打著“自皂隸、馬夫等折銀”的方式向朝廷要銀,甚至京官吃鹽亦會派人到揚州調回等。

除此之外,對舉人以上功名的讀書人和官員製定數量不等的免稅田,致使官紳群體冠冕堂皇地逃役和竊取國家的糧稅收入。

至此,工資還是洪武年間所製定的工資,但各種補貼已經是應有盡有,而最重要的收入還是“炭儆、冰儆和別儆”。

在灰色收入這一塊,明朝早已經是冠絕往朝,文官集團已然成為一個貪婪的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