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陳慕武仔細思考了半晌,最終給出了一個字的答案:去!
讓他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有二:
首先是對方在信上提出的報酬誠意滿滿,五百塊大洋的確不是一個小數目。
而且陳慕武知道他自己又早晚要出國留洋,窮家富路才能有備無患,多一塊銀圓落袋,他的心中就多一分安全感。
雖然陳家不缺錢,而且哥兒仨兄友弟恭,不會在財產分配方麵產生矛盾糾紛,但這並不意味著陳慕武就可以大手大腳地隨意花錢,否則時間久了,再和睦的昆仲之間也會產生嫌隙,最終導致兄弟鬩於牆。
其次就是陳慕武的一點私心,他好不容易回到這個年代,除了想要“立功名兮慰平生”,也想親眼見見課本上記載的一個個風雲人物。
如今的北大群賢畢至,少長鹹集,除了日記裏整天打牌的胡適,還有留著一字胡的守常先生,脾氣尚且還算和善的迅哥兒,主職是物理學教授、兼任戲劇家協會常務理事的丁西林等等等等。
現在有這麽一個和諸位大方之家公費見麵的機會,他又怎麽能錯過?
(其實還有第三點原因,那就是劇情殺。他陳慕武要是不北上,那懶狗作者就需要再絞盡腦汁地想一個更不合理的理由來換地圖了。)
於是陳慕武趁著午休的功夫,又到設在鐵路局樓下的北站電報局,給北大的胡教授拍了一封電報。
他本來是想寫信的,但又想到一封信從上海寄到北平,最快也需要三天的時間。
胡適這封信的落款時間寫的是六號,而今天自己收到時,已經是四天之後的十號。
這樣一來一回和北平通信一次,一個星期的時間就沒了。
而且寫還要麵臨著信在路上被搞丟之虞,在後世網購,都還有可能會麵臨快遞在天南海北地周遊全國,就是不送到自己的手上,更何況是現在這個更加混亂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