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儀法會講
我出家以來,在江浙一帶並不敢隨便講經或講律,更不敢赴什麽傳戒的道場,其緣故是因個人感覺著學力不足。三年來在閩南雖曾講過些東西,自心總覺非常慚愧的。這次本寺諸位長者再三地喚我來參加戒期勝會,情不可卻,故今天來與諸位談談,但因時間匆促,未能預備,參考書又缺少,兼以個人精神衰弱,擬在此共講三天。今天先專為求授比丘戒者講些律宗曆史,他人旁聽,雖不能解,亦是種植善根之事。
為比丘者應先了知戒律傳入此土之因緣,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由東漢至曹魏之初,僧人無歸戒之舉,惟剃發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時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為戒律之始。當是時可算是真實傳授比丘戒的開始,漸漸達至繁盛時期。
大部之廣律,最初傳來的是《十誦律》,翻譯斯部律者,係姚秦時的鳩摩羅什法師,廬山淨宗初祖遠公法師亦竭力勸請讚揚。六朝時此律最盛於南方。其次翻譯的是《四分律》,時期和《十誦律》相去不遠,但遲至隋朝乃有人弘揚提倡,至唐初乃大盛。第三部是《僧祇律》,東晉時翻譯的,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者。劉宋時繼《僧祇律》後,有《五分律》,翻譯斯律之人,即是譯六十卷《華嚴經》者,文精而簡,道宣律師甚讚,可惜罕有人弘揚。至其後有《有部律》,乃唐武則天時義淨法師的譯著,即是西藏一帶最通行的律。當初義淨法師在印度有二十餘年的曆史,博學強記,貫通律學精微,非至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實空前絕後的中國大律師。義淨回國,翻譯終畢,他年亦老了,不久即圓寂,以後無有人弘揚,可惜!可惜!此外諸部律論甚多,不遑枚舉。
關於《有部律》,我個人起初見之甚喜,研究多年;以後因朋友勸告即改研南山律,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變化,能適合吾國僧眾之根器故。現在我即專就《四分律》之曆史大略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