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家時,即讀《梵網合注》。續讀《靈峰宗論》,乃發起學律之願。
受戒時,隨時參讀《傳戒正範》及《毗尼事義集要》。
庚申之春,自日本請得古版南山、靈芝三大部,計八十餘冊。
辛酉之春,始編《戒相表記》。六月,第一次草稿乃訖。以後屢經修改,手抄數次。
是年閱藏,得見義淨三藏所譯《有部律》及《南海寄歸內法傳》,深為讚歎,謂較舊律為善。故《四分戒相表記》第一、二次草稿中,屢引義淨之說,以糾正南山。其後自悟輕謗古德,有所未可,遂塗抹之。經多次刪改,乃成最後之定本。
以後雖未敢謗毀南山,但於南山三大部仍未用心窮研。故即專習《有部律》。二年之中,編《有部犯相摘記》一卷、《自行鈔》一卷。
其時徐蔚如居士創刻經處於天津,專刻南山宗律書,費資數萬金,曆時十餘年,乃漸次完成。徐居士始聞餘宗有部而輕南山,嚐規勸之。以為吾國千餘年來秉承南山一宗,今欲弘律,宜仍其舊貫,未可更張。餘因是乃有兼學南山之意。爾後此意漸次增進。至辛未二月十五日,乃於佛前發願,棄舍有部,專學南山。並隨力弘揚,以贖昔年輕謗之罪。昔佛滅後九百年,北天竺有無著、天親等兄弟三人。天親先學小乘而謗大乘,後聞長兄無著示誨,懺悔執小之非,欲斷舌謝其罪。無著雲:“汝既以舌誹謗大乘,更以此舌讚大乘可也。”於是天親遂造五百部大乘論。餘今亦爾,願盡力專學南山律宗,弘揚讚歎,以贖往失。此餘由新律家而變為舊律家之因緣,亦即餘發願弘南山宗之因緣也。
弘一大師書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