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的日子,最能夠吸引羅伯特的是達墨斯學院校園裏有著悠久曆史的建築物,而且,學校的甬道一到了秋天就鋪滿黃色的落葉,尤其是坐落在威爾遜大廳裏的圖書館,給羅伯特留下的印象極其深刻,在它那充滿羅馬式雕紋的大門後麵,有他想讀的各種書籍。
達墨斯學院對學生的要求十分嚴格,學生每個禮拜必須參加16節預定的課程,每天還要參加禱告會,星期天下午,與校外民眾共同舉行崇拜會。學生被禁止喝酒,他們選修的課程也不是很多。羅伯特選了希臘文、拉丁文和數學。
不過,因為學校的管理機製過於嚴格,以至於引起很多學生的不滿。羅伯特才到學校沒幾天,就和大二的同學打過幾次群架,在打架中,他結識了普頓,他住在羅伯特的隔壁宿舍。羅伯特常常與他聊天到深夜,沒過多久,他們二人就成為最要好的朋友。
有一次,數學老師給他們布置很多作業,於是普頓推了一下坐在他旁邊的羅伯特,用腳大力踩教室的木製地板,羅伯特意會後便推了一下他旁邊的同學。沒過多久,全班的同學都做同樣的動作來表示抗議。跺腳的聲音越來越大,整個教室都是灰塵。氣得嘴唇發紫的教授,雙手捂住耳朵,離開教室跑向校長室去,惹得同學們哄堂大笑。普頓告訴羅伯特說,這是他祖父教他的,是以前大學裏的老習俗。
沒過多長時間,校長竟然也變成了被攻擊的目標。因為他要求所有學生每個禮拜都要到教堂參加朗誦會。攻擊是由高年級的學生開始。剛開始是一個枕頭飛了過去,隨後是椅子、書,這讓校長倉皇地逃出了教堂。後來,羅伯特加入學校裏的一個小社團,可是很少參加他們的聚會。
羅伯特越來越厭煩跟其他的同學在一起,而且對老師所講的課也不感興趣。他開始厭倦當學生的日子,非常向往以前在舊金山無拘無束的生活。他總是在想,如果父親還在的話,那該有多好。想著想著,羅伯特的腦子裏忽然又產生一些靈感,或許這不是一首完整的詩,雖然隻是一些零碎的字句,他還是迅速地坐下來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