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七年(1762 年)秋天,曹雪芹冒雨從山村踽踽獨行,一大早就趕到了敦敏的居處槐園。
槐園在宣武門內太平湖畔。淅淅秋雨中敦敏的家門緊閉著,大約還沒有起床。曹雪芹就在槐園門前廊下暫且避雨,為了驅寒不時來回走動著。
正在這時,忽見一人遠遠走來,腰間掛著佩刀。因來人披著蓑衣,戴著鬥笠,走近才看清竟然是敦敏的弟弟敦誠。
敦誠萬萬也沒想不到有這種巧事,一個勁兒地說:“奇了奇了,天下竟有這等巧事!我平常也不怎麽到哥哥的府上來,即使來,也不會是這麽早,更不會這種天氣來。這次是感到心情不好,才來找哥哥敘敘的。”
見到曹雪芹,敦誠分外高興。他見曹雪芹衣衫單薄,一大早走這麽遠的路,必定早已酒渴如狂了,便拉著曹雪芹就近走入一家小酒館,要了酒菜,二人對飲起來。
曹雪芹告訴敦誠,他的《石頭記》後三十回,就要寫畢封筆了。家境艱難,兒子方兒身子不大好,一直瘦弱多病。不過,舉家食粥也過得習慣了,困苦壓不倒人。
敦誠見他還如以往一樣豁達樂觀,也就放心了。
待他們酒足飯飽,準備離席而去時,隻聽敦誠輕輕喊了一聲:“糟糕,一早兒出來,竟忘記帶錢了!”曹雪芹下意識地掏了掏兜兒,囊中空空。他早已一文不名了。正在二人情急遊移之際,敦誠“叭”一下取下佩刀,遞給酒保說:“暫做抵押,回頭取錢來贖。”
曹雪芹為朋友的豪爽感動,興之所至,即時做了一首長歌,謝敦誠“解佩刀沽酒而飲之”的至誠。可惜這首長歌已不複存在。隻有敦誠寫的《佩刀質酒歌》一首,收存在他的《四鬆堂集》裏,記下了這次富有戲劇性的豪飲。詩首小序雲:秋曉,遇曹雪芹於槐園,風雨淋涔,朝寒襲袂。時主人未出,曹雪芹酒渴如狂。餘因解佩刀沽酒而飲之,曹雪芹歡甚,作長歌以謝餘,餘也作此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