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九月在漢藏教理院講
一切佛法,以教、理、行、果四字攝盡。現在所講,是專從理上提綱挈領而解,故曰“佛理要略”。略分三段。
因緣生法──五乘共法——向上增進心蓋因緣生之意義,乃明一切法從因緣而生,此實為佛法建立唯一之根本;其理最為普遍,所謂一切世出世法皆從因緣生是也。故若欲明佛理要略,必明因緣生法,以為佛法之基本故。
因緣生法,可遍通五乘共法。佛法隨機,故乘有一乘、三乘、五乘之差。此雖種種,大致此因緣生法可為五乘共通法而攝盡世出世法。言五乘者為人乘、天乘、聲聞乘、緣覺乘、大乘即佛菩薩乘。此中所謂人乘,就吾輩人類之因果以明。人類因果既明,進而天乘,更明三界諸天果因之如何也。天之果有欲天、色天、無色天,感天之因有福業,不動業等。然此人乘、天乘、皆屬世間善法;至於出世間善法,則聲聞乘、緣覺乘、大乘菩薩佛也。此中所謂因緣生法即是五乘共法,蓋人天因果皆於此法上建立,亦通出世三乘,故為五乘共法也。
明因緣生法之主要目的,厥為發起向上增進心。所謂向上,即非向下之義,明乎此則能明善惡因果。故於此能真正了達確信不疑者,必能發生向上增進心。
向上增進心,不但為信修佛法所基,即世間聖賢道德亦本乎此。儒家謂“在止於至善”,皆是使人向上。由人修積福德禪定等資糧生天,亦為向上增進心,不過仍為世間所攝耳。總之,一切世出世善行勝果,固皆以明因緣生法所發向上增進心為基本也。如人若明因緣生法,則於一生必不肯虛度,最低限度,亦要不令退墮而有所進步,即向上增進心所致。如菩提道次曰:“增上生者,謂得此增上生福報,唯有增上善因緣方能獲得。”亦同於斯向上增進心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