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之中,有一種落葉的喬木,叫做楮樹,在我國南方生長茂盛,北方也能生長。但是,過去有許多人認為它不是好木材,不願意栽培,因此,這種樹木似乎越來越少了,這是很可惜的。
楮樹除了一些土名以外,在古籍中也叫做穀樹。《詩經》
《小雅》《鶴鳴》篇中就有關於楮樹的記載,它寫道:
“鶴鳴於九皐,聲聞於天;魚在於渚,或潛在淵。樂彼之園,爰有樹檀;其下維穀。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朱熹注雲:“穀,一名楮,惡木也。”這位道學先生一開口就否定了楮樹的價值,未免武斷。但是,他總算證明了楮和穀是一物而異名。這一點大概是沒有疑問的。據《山海經》記載,我國各處由野都有穀或楮大量生長。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說:“穀者楮也。”這更直截了當地肯定了兩者是同一個東西。後魏賈思勰的《齊民要術》一書,也做了相同的記載。
那末,為什麽有兩個名稱出現呢?究竟這兩者之間有什麽區別沒有呢?回答卻不一樣。一種答案是說,由於各地方言不同,所以變成兩個名稱。如三國陸璣的《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雲:“幽州人謂之穀桑,荊揚人謂之穀,中州人謂之楮。”另一種答案說,兩者稍有差別。如《本草綱目集解》引蘇恭曰:“此有二種。一種皮有斑花文,謂之斑穀,今人用皮為冠者。一種皮白無花,枝葉大相類,但取其葉似葡萄、葉作瓣而有子者為佳。”還有的書上把楮、穀和構樹當做同一個東西,那是有待專家研究的問題。我知道的一些舊書上,對構樹的種屬也有相反的兩種記載。穀和構在現代植物學中雖係同科同屬,確有不同點。至於穀和楮則是一物而異名,斷無可疑。
對於這個問題解釋得最明白的是李時珍。他不但說出了兩個名稱的來源,並且用科學的觀點分析了所以產生兩個名稱的道理。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