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鴻章傳(珍藏版)

第七章中日戰爭時代之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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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日戰事之際,李鴻章以一身為萬矢之的,幾於身無完膚,人皆欲殺。平心論之,李鴻章誠有不能辭其咎者,其始誤勸朝鮮與外國立約,昧於公法咎一;既許立約,默認其自主,而複以兵幹涉其內亂,授人口實,咎二;日本既調兵,勢固有進無退,而不察先機,輒欲倚賴他國調停,致誤時日,咎三;聶士成請乘日軍未集之時,以兵直搗韓城以製敵而不能用,咎四。

中國維新之萌孽,自中日之戰生;李鴻章蓋代之勳名,自中日之戰沒。惜哉!李鴻章以光緒十九年,七十賜壽,既壽而病,病而不死,卒遇此變,禍機重壘,輾轉相纏,更閱八年之至艱、極險、殊窘、奇辱,以死於今日。彼蒼者天,前之所以寵此人者何以如是其優,後之所以厄此人者何以如是其酷耶?吾泚筆至此,不禁廢書而歎也。

中日之戰,起於朝鮮,推原禍始,不得不謂李鴻章外交遺恨也。朝鮮,本中國藩屬也,初同治十一年,日本與朝鮮有違言,日人遣使間問中國,蓋半主之邦,其外交當由上國主之,公法然也。中國當局以畏事之故,遽答之曰:朝鮮國政,我朝素不與聞,聽貴國自與理論可也。日本遂又遣使至朝鮮,光緒元年正月與朝王訂立和約,其第一條雲:日本以朝鮮為自主之國,與日本之本係自主者相平等雲雲。是為日本與朝鮮交涉之嚆矢。光緒五年,英、美、德、法諸國,相繼求互市於朝,朝人驚惶,躊躇不決。李鴻章乃以函密勸其太師李裕元,令與各國立約,其奏折謂藉此以備禦俄人牽製日本雲雲。光緒六年,駐日使臣何如璋,致書總理衙門,倡主持朝鮮外交之議,謂中國當於朝鮮設駐紮辦事大臣。李鴻章謂若密為維持保護,尚覺進退綽如,倘顯然代謀,在朝鮮未必盡聽吾言,而各國或將惟我是問,他日勢成騎虎,深恐彈丸未易脫手雲雲。光緒八年十月,侍讀張佩綸複奏,請派大員為朝鮮通商大臣,理其外交之政。鴻章複奏,亦如前議。是則鴻章於屬邦無外交之公法,知之未悉,徒貪一時之省事,假名器以畀人,是實千古之遺恨也。自茲以往,各國皆不以中國藩屬待朝鮮也久矣。光緒十一年,李鴻章與伊藤博文在天津訂約,載明異日朝鮮有事,中日兩國欲派兵往,必先互行知照。於是朝鮮又似為中日兩邦公同保護之國,名實離奇,不可思議。後此兩國各執一理,轇轕不清,釀成大釁,實基於是。而其禍本不得不謂外交遺策胎之,此為李鴻章失機第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