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元史

◎曆四

字體:16+-

○授時曆經下

△步中星第五

大都北極,出地四十度太強。

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七十三秒。

夏至,去極六十七度四十一分一十三秒。

冬至晝,夏至夜,三千八百一十五分九十二秒。

夏至晝,冬至夜,六千一百八十四分八秒。

昏明,二百五十分。

黃道出入赤道內外去極度及半晝夜分

(表略)

求每日黃道出入赤道內外去極度

置所求日晨前夜半黃道積度,滿半歲周,去之,在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複減半歲周,餘為入末限;滿積度,去之,餘以其段內外差乘之,百約之,所得,用減內外度,為出入赤道內外度;內減外加象限,即所求去極度及分秒。

求每日半晝夜及日出入晨昏分

置所求入初末限,滿積度,去之,餘以晝夜差乘之,百約之,所得,加減其段半晝夜分,為所求日半晝夜分;)前多後少為減,前少後多為加。以半夜分便為日出分,用減日周,餘為日入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餘為晨分;加日入分,為昏分。

求晝夜刻及日出入辰刻

置半夜分,倍之,百約,為夜刻;以減百刻,餘為晝刻;以日出入分依發斂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更點率

置晨分,倍之,五約,為更率;又五約更率,為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所求更點數,以更點率乘之,加其日昏分,依發斂求之,即得所求辰刻。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日周,以其日晨分減之,餘為距中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如日周而一,所得,為距中度;用減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七秒半,倍之,五除,為更差度及分。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臨宿次,命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滿赤道宿次去之,為逐更及曉中星宿度及分秒。其九服所在晝夜刻分及中星諸率,並準隨處北極出地度數推之。(已上諸率,與晷漏所推自相符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