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元史

◎列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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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女子之居室也,必有傅姆師保為陳詩書圖史以訓之。凡左右佩服之儀,內外授受之別,與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蓋無所不備也。而又有天子之後妃,諸侯之夫人,躬行於上,以率化之。則其居安而有淑順之稱,臨變而有貞特之操者,夫豈偶然哉。後世此道既廢,女生而處閨闥之中,溺情愛之私,耳不聆箴史之言,目不睹防範之具,由是動逾禮則,而往往自放於邪僻矣。苟於是時而有能以懿節自著者焉,非其生質之美,則亦豈易致哉。史氏之書,所以必錄而弗敢略也。

元受命百餘年,女婦之能以行聞於朝者多矣,不能盡書,采其尤卓異者,具載於篇。其間有不忍夫死,感慨自殺以從之者,雖或失於過中,然較於苟生受辱與更適而不知愧者,有間矣。故特著之,以示勸勵之義雲。

崔氏,周術忽妻也。丁亥歲,從術忽官平陽。金將來攻城,克之,下令官屬妻子敢匿者死。時術忽以使事在上黨,崔氏急即抱幼子禎以詭計自言於將,將信之,使軍吏書其臂出之。崔氏曰:“婦人臂使人執而書,非禮也。”以金賂吏,使書之紙。吏曰:“吾知汝誠賢婦,然令不敢違。”命崔自揎袖,吏懸筆而書焉。既出,有言其詐者,將怒,命追之。崔與禎伏土窖三日,得免,既與術忽會。未幾,術忽以病亡,崔年二十九,即大慟柩前,誓不更嫁,斥去麗飾,服皂布弊衣,放散婢仆,躬自紡績,悉以資產遺親舊。有權貴使人諷求娶,輒自爬毀其麵不欲生。四十年未嚐妄言笑,預吉會。治家教子有法,人比古烈婦雲。

周氏,平灤石城人。年十六適李伯通,生一子,名易。金末,伯通監豐潤縣,國兵攻之,城破,不知所終。周氏與易被虜,謂偕行者曰:“人苟愛其生,萬一受辱,不如死也。”即自投於塹。主者怒,拔佩刀三刃其體而去,得不死。遂攜易而逃,間關至汴,績紝以自給,教易讀書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