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稷朝日夕月先農先蠶高禖祭告祈報神祇星辰靈星壽星(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太歲月將風雲雷雨嶽鎮海瀆山川城隍
○社稷
社稷之祀,自京師以及王國府州縣皆有之。其壇在宮城西南者,曰太社稷。
明初建太社在東,太稷在西,壇皆北向。洪武元年,中書省臣定議:“周製,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社稷之祀,壇而不屋。其製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然天子有三社。為群姓立者曰太社。其自為立者曰王社。又勝國之社屋之,國雖亡而存之,以重神也。後世天子惟立太社、太稷。漢高祖立官太社、太稷,一歲各再祀。光武立太社稷於洛陽宗廟之右,春秋二仲月及臘,一歲三祀。唐因隋製,並建社稷於含光門右,仲春、秋戊日祭之。
玄宗升社稷為大祀,仍令四時致祭。宋製如東漢時。元世祖營社稷於和義門內,以春秋二仲上戊日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是年二月,太祖親祀太社、太稷。社配以後土,西向。稷配以後稷,東向。帝服皮弁服,省牲;通天冠、絳紗袍,行三獻禮。初,帝命中書省翰林院議創屋,備風雨。學士陶安言:“天子太社必受風雨霜露。亡國之社則屋之,不受天陽也。建屋非宜。若遇風雨,則請於齋宮望祭。”從之。三年,於壇北建祭殿五間,又北建拜殿五間,以備風雨。
十年,太祖以社稷分祭,配祀未當,下禮官議,尚書張籌言:
按《通典》,顓頊祀共工氏子句龍為後土。後土,社也。烈山氏子柱為稷。
稷,田正也。唐、虞、夏因之。此社稷所由始也。商湯因旱遷社,以後稷代柱。
欲遷句龍,無可繼者,故止。然王肅謂社祭句龍,稷祭後稷,皆人鬼,非地祇。
而陳氏《禮書》又謂社祭五土之祇,稷祭五穀之神。鄭康成亦謂社為五土總神,稷為原隰之神。句龍有平水土功,故配社,後稷有播種功,故配稷。二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