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件牽掛的事是你說的搬房子問題。按照彌拉六一年三月給我們畫的圖樣,你現在不是除了studio [工作室]以外,還有一間起居室嗎?孩子和你們倆也各有臥房,即使比沒有孩子的時候顯得擠一些,總還不至於住不下吧?倫敦與你等級輩分相仿的青年演奏家,恐怕未必住的地方比你更寬敞。你既不出去應酬,在家也不正式招待,不需要顧什麽排場;何況你也不喜歡講究排場,跟你經常來往的少數人想必也氣味相投,而絕非看重空場麵的人。你一向還認為樸素是中國人的美德,尤其中國藝術家傳統都以清貧自傲:像你目前的起居生活也談不到清貧,能將就還是將就一下好。有了孩子,各式各樣不可預料的支出隨著他年齡的增長而一天天加多;即使此刻手頭還能周轉,最好還是存一些款子,以備孩子身上有什麽必不可少的開支時應用。再說,據我從你六一年租居的經過推想,倫敦大概用的是“典屋”(吾國舊時代也有類似的辦法,我十歲以前在內地知道有這種規矩,名目叫“典屋”,不是後來上海所通行的“頂”)的辦法:開始先付一筆錢,以後每季或每月付,若幹年後付滿了定額,就享有永久(或半永久)的居住權,土地則一律屬於政府,不歸私人。這種屋子隨時可以“轉典”出去,原則上自己住過幾年,轉典的價必然比典進時的原價要減少一些,就是說多少要有些損失。除非市麵特別好—所謂國民經濟特別景氣的時期,典出去的價格會比典進來時反而高。但是你典出了原住的房子,仍要典進新的屋子,假如市麵好,典出的價格高,那麽典進新屋的價也同樣高:兩相抵銷,恐怕還是自己要吃虧的;因為你是要調一所大一些的屋子,不是原住的屋子大而調進的屋子小;屋子大一些,典價當然要高一些,換句話說,典進和典出一定有差距,而且不可能典出去的價錢比典進來的價錢高。除非居住的區域不同,原來的屋子在比較高級的住宅區,將來調進的屋子在另一個比較中級的住宅區:隻有這個情形之下,典出去的價才可能和典進較大的新屋的價相等,或者反而典出去的價高於典進新屋的價。你說,我以上的說法(更正確地來說是推測)與事實相符不相符?除開典進典出的損失,以及今後每月或每季的負擔多半要加重以外,還有些問題需要考慮:(一)你住的地方至少有一間大房間必須裝隔音設備,這一筆費用很大,而且並不能增加屋子的市價。比如說你現住的屋子,studio[工作室]有隔音設備,可並不能因此而使典出去的價錢較高,除非受典的人也是音樂演奏家。(二)新屋仍須裝修,如地毯、窗簾等等,不大可能老屋子裏原有的照樣好拿到新屋子用。這又是一筆可觀的支出。(三)你家的實際事務完全由彌拉一個人頂的,她現在不比六一年;有了孩子,不搬家也夠忙了,如果為了搬家忙得影響身體,也不大上算。再說,她在家忙得團團轉,而正因為太忙,事情未必辦得好;你又性急又挑剔,看了不滿意,難免一言半語怪怨她,叫她吃力不討好,弄得怨氣衝天,影響兩人的感情,又是何苦呢?!因此種種,務望你回去跟彌拉從長計議,把我信中的話細細說與她聽,三思而行,方是上策。這件事情上,你嶽父的意見不能太相信,他以他的地位、資曆,看事情當然與我們不同。況且他家裏有仆役,恐怕還不止一個,搬家在他不知要比你省事省力多少倍:他認為輕而易舉的事,在你可要花九牛二虎之力。此點不可不牢牢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