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審公廨專門為審理“《蘇報》案”而設立的“額外公堂”走完了全部司法程序,但如何判決,肯定不是“額外公堂”能夠決定得了的。然而到了12月9日上午,汪瑤庭在會審公廨宣布了法庭對章太炎、鄒容等人的判決,認為鄒容作《革命軍》一書,謀為不軌,更為大逆不道。鄒容與章炳麟同惡相濟,罪大惡極,實為大清國法律所不能容,亦為各國公法所不能恕。查例載不利於國,謀危社稷為反不利於君,謀危宗廟為大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斬。又例載妄布邪言,書寫張貼煽惑人心,為首者斬立決,為從者絞監候。鄒容、章炳麟照例科罪,皆當處決。隻是考慮到現在正逢萬壽開科,廣布皇仁,照擬減定為永遠監禁,以杜亂萌而靖人心,俾租界不肖之徒知所警惕而不敢為匪,中外幸甚。
汪瑤庭的這個宣判隻是清政府的一麵決定,甚至是“額外公堂”開庭前上海道台袁樹勳擬定的幾條原則,是不經審訊就可以判定的罪行,是完全依據大清律而做出的判決。這個判決或許合乎朝廷的利益,但顯然不能被英國方麵所接受,並不符合英國人的立場。
在案件審理期間,英國方麵多次通過各種方式向中國方麵透露過自己的立場和處理原則,暗示對章炳麟、鄒容的判決最多不能超過三年監禁。這一點是中國方麵非常清楚的,所以這也是中國方麵急於宣判的一個重要原因。也就是說,或許中國方麵知道這個宣判會被推翻,但也要以這種方式警告那些造反者,以表明朝廷的立場。
英國人能夠接受的底線早就告訴了中國人,所以汪瑤庭擅自單方麵宣判立即引來英國副領事的抗議,表示這個結果並沒有和英國方麵協商,英國方麵也不能接受,因此這個宣布沒有任何實際意義,是無效的。
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堂非法判處章太炎監禁三年、鄒容監禁二年徒刑。這是上海道袁樹勤的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