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的思想與實踐在中國有著久遠的曆史,其本質就是章太炎所說的中央與地方分權,減輕中央集權在治理方麵的壓力。對此,宋教仁也有比較深人的理解和闡釋,以為未來中國的政治架構,偏重於中央集權固不宜,偏重於地方分治亦不宜,最合理、最可行的方式就是分權折中,將對外的、消極的、各種政務歸之於中央,將對內的、積極的、建設的各種政務歸之於地方,如此,中央與地方的權力結構或許會達到恰當平衡,有助於民主政治的推動與發展。
然而,理性的分權模式並沒有在民國初年獲得實現,甚至在辛亥革命過程中出現的各省獨立,也沒有成為革命黨人一度期待的聯邦製的基礎,中華民國的政治架構基本上沒有給地方分權留下活動空間,中央集權的思想漸漸被聯邦思想壓倒了,一度活躍的地方自治思潮再度潛伏。直到袁世凱大權獨攬,各省皆為北洋係的將軍、巡按說宰製,國民黨被摧毀,進步黨也失去了活動的機會,以前反對聯邦製、主張中央集權的進步黨人,忽然又覺得中國的出路在於擴大各省的自治權,於是地方自治的思潮在思想理論界漸漸萌生,並逐漸引起一些政治家的興趣。
譚延閱(1880—1930)
最先將地方自治從理論轉化為政治實踐的是湖南。這可能因為湖南在維新運動時就有了地方自治的實踐基礎,陳寶箴主導的湖南新政從本意上說,就是一場地方自治運動,其最初發動就是希望以湖南一省的發展為中國未來複興預留一個基地。所以當政治發展轉變到了1920年的時候,憤怒的湖南人將張敬堯驅逐出境之後,以“開明將軍”自居的吳佩孚就作了一個順水人情,同意湖南人進行地方自治的試驗。而湖南自治的主導者,也是以文人督軍的湘軍總司令譚延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