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繼有關美德本質的探究之後,道德哲學中的下一個重要問題是有關讚同本能;有關使某種品質為我們所喜愛或討厭的內心的力量或能力。它使我們喜歡某一行為而不喜歡另一行為,把某種行為說成是正確的而把其餘的說成是錯誤的;並且把某種行為看作讚同、尊敬和報答的對象,而把其餘的看作責備、非難和懲罰的對象。
對讚同本能有三種不同的解釋。按照某些人的說法,我們隻是根據自愛,或根據別人對我們自己的幸福或損失的某些傾向性看法來讚同和反對我們自己的行為以及別人的行為;按照另一些人的說法,理智,即我們據此區別真理和謬誤的同樣的能力,能使我們在行為和感情中區分什麽是恰當的,什麽是不恰當的;按照其餘人的說法,這種區分全然是直接情感和感情的一種作用,產生於對某種行為或感情的看法所激起的滿意或憎惡情緒之中。因此,自愛、理智和情感便被認為是讚同本能的三種不同的根源。
在我開始說明那三種不同的體係之前,我必須指出,討論這第二個問題,雖然在思辨中極為重要,但在實踐中卻不重要。討論美德本質的問題必定在許多特殊場合對我們有關正確和錯誤的見解具有一定的影響。討論讚同本能這個問題可能不具有這樣的影響。考察那些不同見解或情感產生於何種內部設計或結構,隻是引起哲學家好奇心的一個問題。
第一節 從自愛推斷出讚同原則的那些體係
以自愛來解釋讚同本能的那些人,所采用的解釋方式不盡相同,因而在他們各種不同的體係中存在大量的混亂和錯誤。按照霍布斯先生及其眾多追隨者的觀點,人不得不處於社會的庇護之中,不是由於他對自己的同類懷有自然的熱愛,而是因為,如果沒有別人的幫助,他就不可能舒適地或安全地生存下去。由於這一原因,社會對他來說是必不可少的,並且任何有助於維護社會和增進社會幸福的東西,他都認為具有間接增進自己利益的傾向;相反,任何可能妨害和破壞社會的東西,他都認為對自己具有一定程度的傷害和危害作用。美德是人類社會最大的維護者,而罪惡則是最大的擾亂者。因此,前者令人愉快,而後者則令人不快;如同他從前者預見到繁榮那樣,他從後者預見到對他生活的舒適和安全來說是不可或缺的東西的破壞和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