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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難時刻見真情,張誌銘出手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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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這是黃氏家族一個關係重大的特殊日子。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大門外,早早地圍滿了記者。黃光裕、許鍾民以及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再度被看守所的囚車給拉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5月18日一審判決之後,黃光裕不服,當天跟律師溝通後決定上訴。

二審沒有公開審理。黃光裕對一審的辯護律師頗不滿意,上訴之後迅速將一審主辯律師田文昌給換掉了。自從做記者以來,我印象最深的莫過於田文昌給證監會發行處官員王小石進行的辯護,那是我第一次近距離聽田文昌滔滔不絕的法庭辯護。在我的印象中,田文昌無論是資曆還是威望,都堪稱十分優秀。

據我了解,黃光裕案已經超出了黃光裕本人,牽涉了公安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廣東省公安廳、上海市公安廳、深圳市政府等多個部位、地方政府。黃光裕案已經形成了一張龐大的蜘蛛網,田文昌能夠做到的,隻能是對法庭上指控罪名本身的辯護,背後的左右力量,田文昌也隻能無奈歎息。

黃光裕的罪名背後,看得見的,看不見的糾葛,讓黃光裕案變得異常的複雜。田文昌就是有千張嘴,能夠將中國的法律倒背如流,能夠找出千百條無罪的辯護理由,能夠讓黃光裕最後的量刑減輕嗎?

我曾經問過一位律師朋友,我說在很多人看來,那些罪犯都是自作孽,甚至不可饒恕,你為什麽還要替他們賣命辯護?難道僅僅是為了律師代理費嗎?錢當然重要,這是律師養家糊口的保障,如果有律師站在法庭上說,我免費為罪大惡極之人辯護,那麽這個律師可能大腦缺氧。

“我選擇律師跟你選擇當記者一樣,盡管你很討厭罪大惡極之人,你在采訪的時候你總希望聽到他的聲音吧?盡管這個人可能是為了給自己辯解的胡說八道,你也一定要去聽聽他作為當事人怎麽說,這是一種公平說話的權利。我們當律師也一樣,律法是平等的,那麽你就要給罪犯說話的權利,當然就要給人辯解的權利,所以也就有了律師這個職業。”我的朋友說,因為犯罪嫌疑人往往不懂法律,他們在辯解的時候總是不得要領,不能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以及意見,甚至在法律的範圍之內,無法充分享受自己的權利,所以就需要專業的法律人士去幫助他們在法律的框架之內主張自己的權利,表達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