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物業稅”征還是不征
——白重恩物業稅所引起的一次性房價降低,有利於中低收入消費者購房。
您早前曾提出,出台物業稅對解決房地產市場中的投機盛行、中低收入消費者買不起住房等問題,對維持宏觀經濟穩定特別是金融係統的穩定,也有重要意義。最近,關於物業稅的問題又開始了新一輪的爭論。您能否以此為基點,綜合係統地談談中國房地產的深層問題?
白重恩:
物業稅的利好因素我也談過多次,但是目前還是有些爭議。
首先,物業稅所引起的一次性房價降低,有利於中低收入消費者購房。其次,在一般情況下,未來的物業稅額和屆時消費者的支付能力正相關,所以消費者支付物業稅也不應成為問題——經濟狀況好時,房地產價格會較高。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物業稅額也比較高,消費者收入和支付能力也相應提高;經濟狀況較差時,盡管消費者支付能力較低,但房價因經濟較差而不會太高,所以物業稅額也相應下降。
綜合這兩個因素,物業稅的實施有益於中低收入的消費者。中低收入消費者購房能力增強,房地產開發商將把注意力轉移到為他們提供自住房上來,中低收入消費者的直接競爭以及開發商注意力的轉移對房地產投機者是不利的。最後,即便未來房地產價格大幅上漲,物業稅也會隨著大幅上漲,投機者所得的投機利潤將受到抑製。
當中低收入消費者購買自住房相對增加而投機性購房相對減少時,房地產市場和宏觀經濟的穩定性都會相應提高。
首先,房地產的空置率會下降,而過高的空置率是影響房地產市場穩定的重要因素;其次,消費者對自住房的需求比較穩定,而投機需求則受很多外在因素影響(比如境外投機者對匯率的預期)而波動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