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們要探討的案例是一名十二歲零五個月大的男孩尼古拉斯(Nicholas),他目前的問題是屢教不改。他被指控在留校察看期間打架和偷竊,有人建議父母將他送到管訓機構。
從這項安排來看,男孩的父母大概找不出其他辦法來說服他過正當的生活。碰到某些個案時,大家肯定會覺得自己沒辦法改變當事孩童的行為模式,就連接受過全套個體心理學訓練的人也會有這種感覺。但我們一定要相信總能找到對的方法,更不能因為自己辦不到,而質疑那些做得到的人。碰到棘手的案例,有時候用這種方法與當事孩童或成人溝通,效果其實還不錯:“我相信我知道為什麽你會有這些行為,但是我不曉得自己有沒有辦法解釋清楚,讓你跟我一樣搞懂這些行為背後的原因。”這通常能讓個案對你有不錯的印象。這類孩童或成人被自卑或優越情結所困,假如患者發現醫生或老師並沒有過度自負,不會認為自己能矯正每一名個案,或是沒有因為坦承個人不足而受苦,他就能大幅減輕內心的痛苦。對那些認為必須表現出一副老師都拿我沒轍的樣子的孩童來說,這種說辭尤其能讓他們鬆一口氣。“或許我沒辦法成功解決你的問題,但其他人可能辦得到。”用這種態度來與問題孩童互動,就能化解他的敵意。
這種好鬥的小孩確實有可能被指控偷竊和打架。他覺得自己受到欺騙,但現在他有足夠的勇氣為自己的權利而戰,抵抗的對象可能是身邊軟弱的個體。病曆記錄指出男孩曾經被留校察看,這本身就不是件好事。很可惜個案沒有在四五年前來尋求協助,那時他尚未被留校察看。如今,男孩已經因為留校察看被貼上標簽。將男孩送往管訓機構的建議,顯示出他身邊的成人已經耗盡資源,對他的未來失去希望了,更認為他是個屢教不改的男孩。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反對將孩子送走,但要送去哪裏?又有誰會了解他、訓練他,讓他迎向更有用的人生?我們必須讓男孩對自己有信心,讓他喜歡試著輔導他的老師或醫生。我不曉得有哪些地方能滿足以上條件,不過如果他的學校裏設有精神保健診所,就能加以利用,來有效處理他的問題。他會在診所裏找到一些朋友或輔導老師,讓他體驗家中缺乏的人際關係。這種男孩通常會被送去少年管教所,不過就我觀察,絕大多數的年輕罪犯都曾在少年管教所待過。我不覺得這類機構真的能夠感化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