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辛辛苦苦找房、看房、簽完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後,請先別放鬆警惕,一定要調查一下賣家是否身陷債務糾紛,是否有需要償還的債務。如果真有這種情況,很可能你剛付完首付款的房子,沒來得及過戶就被法院查封了。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2019年8月,老趙的兒子準備結婚,經過好幾個月找房和看房,老趙看上了一套準新二手房。這套房子有130平方米,報價270萬元,四室兩廳,戶型非常好,位置相當不錯,周圍的生活環境也非常好。於是老趙和老伴拿出自己的全部存款幫兒子湊了個首付。
原房主小溫是在2018年開發商剛開盤的時候買的房,因為著急用錢,剛交房就轉手出售。美中不足的是,房子隻是做了商品房備案,還沒下產權證,因此暫時不能過戶。房產中介也說,同小區很多房子在出售,買二手房不是新房,沒有房本先交易再過戶的事很常見,讓老趙兩口子別擔心。在中介的撮合下,房主自願再降價15萬。2019年11月11日,老趙的兒子與小溫簽訂了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約定房屋總價款255萬元,其中首付款55萬元,剩餘款項待辦理過戶手續時再支付。其後,老趙拿到了房子鑰匙,開始裝修房子,並很快辦理了入住。
2020年快過中秋節的時候,物業公司在小區群裏通知辦理產權證,老趙趕緊聯係小溫協助過戶,此時小溫已經不接電話了。經過多方打聽老趙才知道,原來小溫家是因為欠了債才低價賣這套房子的。
小溫是做鋼材生意的,因為生意不景氣而四處借錢,他以房子作為擔保,向好幾個人借款300多萬元,並承諾不能還清借款會以房子抵債。可是後來小溫又沾染上了賭博惡習,老趙交給他的首付款早就被他在網上賭博輸光了。
2020年3月,其中一位債權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並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了這套房屋,致使這套房子不能辦理房產證,更無法過戶到老趙兒子名下。在了解房產被查封的原因後,老趙信心滿滿地認為:“房子就是我們的,白紙黑字的合同在那裏擺著,小溫欠債讓他自己去還,跟我們家的房子有什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