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劉谘詢說:“我隻有借條,但是沒有銀行轉賬記錄,怎麽辦?萬一對方抗辯說沒有收到我的款項,我這筆錢還能要回來嗎?”這確實是擺在實務麵前的一個難題,一旦法院未能識別,支持了對方的抗辯理由,不但無法化解糾紛,反而進一步激化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極易引發和激化社會衝突。
實務中,法院會如何審查呢?法院會看原告方提供的證據。那麽,如果沒有銀行轉賬記錄,一定要搜集錄音錄像、證人證言、聊天記錄來佐證交付款項的事實。但是有的朋友又要問了,我確實隻有一張借條,借款人不接電話,人也找不到,搜集不到任何其他佐證。
這時候法院就會結合借貸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交付方式、款項流向以及借貸雙方的關係、經濟狀況等事實,綜合判斷是否屬於交付過款項,借貸關係是否成立。
法律解析
(一)別人欠錢不還,又聯係不上,該怎麽辦?
第一,把你們的轉款記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全部保存好,證明對方欠錢;
第二,去你所在地的法院起訴。1萬元錢收取25元訴訟費;
第三,對方來不來開庭都沒有關係,不來的話法院可以缺席審理,直接判決;
第四,拿到判決再不還錢,去法院申請強製執行,查封對方的房子、車子、股票,甚至連工資卡、微信、支付寶都不要放過。如果還是拿不到錢,法院會將其拉入黑名單。這樣對方就坐不了高鐵、坐不了飛機、出不了國、貸不了款、買不了房,孩子上不了私立學校,連考公務員都會有困難。
(二)一人失信,牽連全家
欠債不還者,將會受到以下限製:
1.唯一住房將會被拍賣;
2.法院可對其虛擬賬戶進行查封、凍結、劃撥財產,影響信用等級,貸款也會受到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