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脅迫結婚可以撤銷婚姻嗎?
麗麗和小陳通過網絡相識,兩人相談甚歡,於是約定好時間、地點見麵,第一次約會便確認了戀愛關係。談了幾個月,小陳發現,麗麗脾氣暴躁,經常因為一些小事爭吵不休,情緒不穩定,有時候還會做出出格的行為,比如,偷偷拿著小陳的手機把裏麵的異性好友全部刪除。小陳覺得日常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很大影響,便向麗麗提出分手。但是麗麗不同意,甚至以死相逼,威脅小陳必須跟她結婚,否則兩人同歸於盡,一起從10樓跳下去。小陳性格膽小懦弱,在麗麗的威逼利誘下,不得不違背真實意願與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這樣的婚姻很難長久地維係下去,強扭的瓜不甜。小陳通過谘詢律師得知,受脅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銷的。兩人登記時間還不到一年,也沒有孕育子女,一切都還來得及。小陳認為,自己的人生得自己做主,不能為別人活一輩子。於是他鼓足勇氣,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脅迫婚姻】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製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複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院查明,麗麗確實采用了威脅的手段脅迫小陳,致使他因擔心自身安全而違背真實意願與她登記結婚,而且麗麗對脅迫的事實也予以承認,並且未超過一年的撤銷期限,兩人也沒有生育子女,登記結婚後未共同取得財產。法院認為小陳要求撤銷婚姻關係的訴訟請求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最終判決撤銷麗麗和小陳之間的婚姻關係。
法律解析
受脅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銷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的規定,想要成功地撤銷婚姻,需要滿足兩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