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夏爾叫人將女兒送了回來。她要媽媽。大家回答說媽媽不在家,會給她帶些玩具回來。貝爾特後來又問過幾次,時間一久,她便不再想起此事。這孩子快活的樣子讓包法利感到痛心,而且他不得不忍受來自藥房老板那難以忍受的安慰。
錢的事情很快又找上了門,勒赫先生再一次慫恿他的朋友萬薩出麵,夏爾為這筆高額的債務做了擔保,因為他絕不允許變賣那些曾屬於“她”的家具,一件也不行。他母親對此十分惱火。可他比她還要火大。他像是完全變了一個人。她丟下了這個家。
於是每個人都來“分一杯羹”。朗佩勒小姐來討要四個月的課酬,盡管愛瑪連一次課也沒去上過(雖然這張收據她曾給包法利看過):這可是當時她們二人協議好的。出租書的人來要三年的訂閱費。羅萊大媽來討二十封信的郵費,夏爾問她詳情,她答得很微妙:
“啊!我不清楚!反正是為了她的事情。”
每付清一筆債,夏爾都以為就此了結了,可別的債務又不斷蹦了出來。
他去要那些拖欠的出診費。人家給他看了他妻子之前寄來的信。於是他不得不向人家連聲道歉。
費麗茜黛現在穿起了夫人的長裙,但不是所有的,夏爾自己留了幾條,放到梳洗間裏,他關上門,在裏頭獨自觀賞。她的身材與愛瑪相近,夏爾看著她的背影,常會生出錯覺,叫道:
“哦!別離開!別離開!”
可是,聖靈降臨節(56)的時候,她被泰奧多爾拐跑了。在離開雍鎮的同時,她還偷走了衣櫃裏剩下的所有衣服。
就在這前後,寡婦杜普伊夫人榮幸地邀請他參加她兒子“伊夫托公證人萊昂·杜普伊先生,與本德鎮的雷奧卡迪·勒伯夫小姐的婚禮”。夏爾回信表示祝賀,並在信中寫了如下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