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廣告與商標
商業的發達,使宋朝商人產生了明顯的廣告自覺。宋人莊綽的《雞肋編》說:“京師凡賣熟食者,必為詭異標表語言,然後所售益廣。”歐陽修《歸田錄》也載,京師食店,“皆大出牌榜於通衢”。這便是自覺的廣告意識。繁華的城市中,商業廣告隨處可見。展開《清明上河圖》,我們會發現畫家捕捉到的廣告就有幾十個,其中廣告幌子有10麵,廣告招牌有23塊,燈箱廣告至少有4個,大型廣告裝飾——彩樓歡門有5座。
“小市酒旗能喚客”——宋代的酒店業尤其重視做廣告。《容齋續筆》載,“今都城與郡縣酒務,及凡鬻酒之肆,皆揭大簾於外,以青白布數幅為之”。這個“青白布”便是“酒旗”。《東京夢華錄》也載,“凡京師酒店,門首皆縛彩樓歡門”,九橋門街市的酒店,更是“彩樓相對,繡旆相招,掩翳天日”。這裏的“繡旆”,是指市招;“彩樓歡門”則是用竹木與彩帛搭建起來的門樓,是流行於宋代的酒店業廣告裝飾,越是高級的酒店,彩樓歡門越是豪華。《清明上河圖》描繪的“孫羊正店”,彩樓歡門有兩三層樓高,非常氣派。畫中虹橋附近的一家“腳店”(宋代的腳店是指小型酒店),也紮有十分顯眼的彩樓歡門。如果我們有機會穿越到宋朝,隻要看到彩樓歡門,便可以判定那是一家酒店。
比較新鮮的當屬燈箱廣告。《清明上河圖》中的“孫羊正店”大門前,有三塊立體招牌,分別寫著“孫羊”“正店”“香醪”字欄。這三塊立體招牌,便是燈箱廣告。由於這種廣告牌應用了照明技術——內置蠟燭,夜間明亮照人,特別引人注目。虹橋附近的“腳店”門口,也設置了一個燈箱廣告,上書“十千”“腳店”四字。“十千”為美酒的代稱,如唐詩有雲“新豐美酒鬥十千,鹹陽遊俠多少年”。燈箱廣告在現代商業社會不過是尋常事物,但許多人未必知道,宋朝已出現了燈箱廣告的形式。今日在日本、韓國一些地方,還保留著這種古老的廣告,古香古色,別有風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