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並不能因此認為,《維特》隻是一部個人的戀愛悲劇;19世紀的丹麥大批評家勃蘭兌斯等早就指出,它的價值在於表現了一個時代的煩惱、憧憬和苦悶。換句話講,《維特》有著異常強烈的時代精神,它所提出的問題帶有時代的普遍意義。
《維特》出版於1774年,歐洲正處在從封建製度向資本主義過渡的轉折時期。經過文藝複興、宗教改革和啟蒙運動,新興市民階級已經覺醒,青年一代更是感情激**,對自己政治上無權和社會上受歧視的地位深感不滿,強烈渴望打破等級界限,建立符合自然的社會秩序和平等的人與人的關係。他們提出“個性解放”和“感情自由”等口號以反對封建束縛,以“個人的全麵而自由的發展”為理想。但在法國大革命之前,封建貴族的勢力仍很強大,資產階級在與它的較量中大多失敗了;德國的情況更慘。麵對著黑暗腐朽的社會現實,心懷無從實現的理想,年輕軟弱的資產階級中普遍滋生出悲觀失望、憤懣傷感的情緒,一時間傷感多愁竟變成為一種時髦。在這種時代氣氛下產生的《維特》,不隻述說出了年輕的資產階級的理想,揭示了它與社會現實之間的矛盾,還讓多愁善感、憤世嫉俗的主人公為這理想的破滅而悲傷哭泣,憤而自殺,以示抗議。這就使當時的一代青年在《維特》中照見了自己的影子,並像希臘神話裏那個納爾齊斯一樣狂熱地愛起它來。應該說,《維特》反映了歐洲在法國大革命前夕的社會階級矛盾的激化,從中已可聽到狂風大作之前的淒厲的風聲。
就德國範圍而言,《維特》乃是當時方興未艾的“狂飆突進”運動最豐碩的果實。這個運動深受法國啟蒙運動代表盧梭的影響,力求在社會生活中實現他“返歸自然”的號召,從而使個人得以自由而全麵地發展。《維特》處處都體現著“狂飆突進”的精神,“自然”簡直成了它年輕的主人公檢驗一切的準繩:他投身自然,讚頌自然之美,視自然為神性之所在;他親近自然的人——天真的兒童和純樸的村民,鄙視迂腐的貴族、虛偽的市民以及“被教養壞了的人”;他主張藝術皈依自然,讓天才自由發揮,反對一切的規則和束縛;他推崇民間詩人荷馬和“莪相”,向往荷馬史詩中描寫的先民的樸素生活,與矯揉造作的貴族社會和碌碌為利的市民生活格格不入;他重視自然真誠的感情,珍視他的“心”勝於其他一切,同情因失戀而自殺的少女和犯罪的青年長工,蔑視宗教信條和法律道德,對阿爾伯特似的理智冷靜的人非常不滿……就說他對綠蒂的一見鍾情、一往情深吧,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她如此天真無邪,在舉止行事中保持了一個少女可愛的自然本性。《維特》對於“自然”的呼喚,實際上就是反抗不自然的封建社會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