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老師總找我告狀,我該當個好媽媽維護孩子還是當個好家長支持老師?
現在的老師們倍感焦慮,要督促孩子又不敢傷害和刺激到孩子,於是常常出現的情況就是,老師會將這一部分棘手的教育責任分攤給家長,尋求家長的配合。
而當孩子在學校表現不夠好,老師跟家長告狀或要求家長來負責和調整的時候,常常就會讓父母非常為難。畢竟學校發生的事情的具體情況和過程,家長並不知情,隻聽老師一麵之詞就問責孩子好像不太公平,但放任不管又擔心學校覺得家長不配合而放棄或者忽視孩子。其實當我們能夠清晰地認識和了解自己為難的處境是怎麽造成的時候,解決的辦法和方向就會開始清晰了。
想當好父母是我們希望孩子感受到家長對他的關愛和保護,同時也希望自己能夠做到優先滿足孩子的需要與訴求;想當好家長是我們希望可以幫助孩子適應社會,提高和學校的合作性常常也代表著能給孩子換取更好的社會資源。這兩個最終目的其實都是為了孩子好,但在立場上卻很難取舍和選擇。
我們重新來審視這個問題,不難發現為什麽好媽媽和好家長的身份衝突了。為什麽我們不可以既是那個愛和守護他又是那個約束和管教他的人呢?如果允許這兩個身份共存,我們就可以找到平衡點。如果我們發現自己總是偏向某一個身份的話,那麽我們可以進行一些調整,幫助自己進行抉擇和判斷。
1.先了解發生事件的過程和性質,做出屬於自己的判斷。
2.在有了初步的判斷後從媽媽的立場來看,這個事件裏孩子需要的是支持和保護還是承擔責任。
3.從學校和老師的立場來思考,老師告知家長的目的和期待是什麽,是否符合真實情況以及是否自己認同且可以做到的。如果老師的要求是強勢且具有指責貶低意味的,我們需要毫不猶豫地去與老師探討他的方式方法的合理性和影響;如果老師的要求是合適且合理的,認同老師為孩子的付出和關注的同時,可以和老師溝通自己給孩子的管教工作的進展與方式,同時也可以讓老師幫忙看看家庭的配合是否有效果,效果不好的也可以進一步向老師討教一些方法和建議來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