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帶孩子出去玩,看到這麽一件事:
在人擠人的景點,一個小姑娘端著一紙碗麵條邊走邊吃。
她麵前走過來幾個膀大腰圓的漢子,因遊客太多,那幾個人步履又急,孩子比較專注於麵條,躲閃不及,被其中一個大漢撞了一下,紙碗被打翻在手裏,有一坨麵條灑在其胸口後落於地麵,在她的白衣服上留下一片印跡。撞她那個大漢也許是不知道這一撞的後果,又或許身體差距太大根本就沒覺得撞了誰,頭也沒回地走遠了,留下那個小孩原地捧著那碗麵手足無措,有點慌張。
突然從人群裏鑽出一名女子,那小孩看見那女子就趕緊靠過去,對那女子說:“媽媽,麵被打翻了,那個人撞了我一下。”
女子以極大的音量喊道:“我看見了!我早就跟你說,這裏人多很亂,不要買東西吃,你非要吃,餓餓餓,你就那麽餓嗎?忍一會兒都不行嗎?你瞧瞧你的衣服,剛買的,還說喜歡,你就這麽喜歡?我告訴你,這件衣服洗不幹淨了,你就髒著穿吧,今後再也不給你買白衣服了!”
小姑娘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終於哭了。
我似乎可以理解這位母親的怒氣:原本一切都挺好,給孩子穿上她喜歡的衣服,帶孩子出來玩,提醒過孩子人多混亂,最終卻搞成這樣——我當然也不相信今後她就不再給孩子買白色衣服。我無法忍受的是這怒氣的走向。
在我看來,無論是這小姑娘肚子餓,還是她被人撞翻麵條汙了衣服,都不能算是孩子的錯。她也絕不可能了解自己僅僅是為了填飽肚子和弄髒自己喜歡的衣服會有什麽必然聯係——事實上這兩件事的確沒有必然聯係——但如果小姑娘在知道“吃東西一定會導致衣服弄髒”這個(假設)必然聯係的前提下讓她選擇,我相信她一定會有取舍。即便是小姑娘自己打翻了麵,也沒必要用這種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