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阿德勒的生命重建課

第六章 態度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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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章裏,我們重點闡述了如何通過個體的早期記憶和幻覺來挖掘其隱藏的生活風格。不過就個性研究而言,有很多種切入方法,而早期記憶隻是其中的一種。除了早期記憶以外,還可以觀察個體的行為和態度。所有方法都離不開一個原理,那就是通過局部來詮釋整體。行為本身既是態度的表達,也是態度的內涵,而態度則代表了個體對生活的整體看法,也就是所謂的生活風格。

首先,來談談肢體動作。眾所周知,我們會根據個體的站姿、走姿、言談舉止等對其進行性格判斷。盡管這種判斷不總是有意識的,但是肢體動作留下的印象卻總能左右我們對他的好惡。

先拿站姿來說吧。麵對眼前的孩子或者成人,我們會馬上注意到他的站姿:是筆直如鬆,還是彎腰駝背?這個很簡單。不過,真正需要關注的是那些特別誇張的姿勢。如果一個人站得過於筆挺,四肢極力伸展,我們不禁要問:他是不是有意為之?由此可以推斷,此人的內心並不如外表強大,僅僅一個小小的動作就能暴露出其內心的某種優越情結:他希望表現得更加勇敢,想要更多地表現自己。其實,如果他稍微放鬆一點,是不難做到的。

另外,我們也會看到與此完全相反的人,他們總是鬆鬆垮垮、彎腰駝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姿勢暗示了他們內心十分軟弱。但是,作為藝術和科學的一個重要原則,我們需要謹慎行事,要多方求證,不能僅憑某一現象就妄下結論。盡管有時我們對自己的結論充滿信心,但仍然需要從其他角度加以驗證。我們需要問問自己:“彎腰駝背意味著懦弱,這樣的觀點真的站得住腳嗎?如果他們陷入困境,我們又指望他們做出何種反應呢?”

通過多方麵的觀察,我們發現,這類人時時刻刻都在尋找可以倚靠的東西,比如,一張桌子或一把椅子。他們不相信自己的力量,永遠都在尋求他人的支持。這一點和彎腰駝背反映出的是同一種心態。因此,當兩種行為同時出現在個體身上時,我們的判斷就得到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