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明史》卷三〇四,《鄭和傳》。
(118)袁忠徹:《古今識鑒》卷八。
(119)《明史》卷三〇四,《鄭和傳》。
(120)即今蘇門答臘。古名室利佛逝。自904年始迄於宋明,複有三佛齊或佛齊之號。馮承鈞譯費琅《蘇門答臘古國考》,考證極詳,可參看。
(121)《諸蕃誌》上《三佛齊》條:“土地所產,玳瑁腦子沉速暫香粗熟香香降真丁香檀香蔻豆外,有真珠乳香薔薇水梔子花膃肭臍沒藥蘆薈阿魏木香蘇合油象牙珊瑚樹貓兒睛琥珀蕃布蕃劍等,皆大食諸蕃所產,萃於本國。蕃商(指中國商人)與販用金銀瓷器錦綾纈絹糖鐵酒米幹良薑大黃樟腦等物博易。其國在海中,扼諸蕃舟車往來之咽喉,古用鐵鏈為限,以備他盜,操縱有機,若商舶至則縱之……若商舶過不入,即出船合戰,期以必死。故國之舟輻湊焉。”
(122)《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齊傳》。
(123)《明史》卷三二四,《三佛齊傳》;《明史》卷三〇四,《鄭和傳》。《明成祖實錄》卷三八永樂三年(1405)正月戊午條:“遣行人譚勝受千戶楊信等往舊港(Palembang)招撫逃民梁道明等……”卷四八:“三年(1405)十一月甲寅行人譚勝受等使舊港還。以頭目梁道明、鄭伯可等來朝,貢馬方物,賜道明等襲衣及鈔百五十錠,文綺二十表裏,絹七十匹。”
(124)《明成祖實錄》卷五六。按《明史·三佛齊傳》:“五年(1407)鄭和自西洋還,遣人招諭之,祖義詐降,潛謀要劫……”據《實錄》祖義之入貢在四年(1406)七月,鄭和之出發在三年(1405)六月,則招降當在第一次路經舊港時,故即於次年(1406)入貢。要劫則為歸途經舊港時事,時為永樂五年(1407)。若招降為七年(1409)事,則四年(1406)之入貢在事實上為不可能。若以祖義之四年(1406)入貢同為譚勝受等所招諭,則梁道明之初次入貢在三年(1405)十一月,與其黨鄭伯可偕貢,初不及祖義。四年(1406)七月第二次入貢始與祖義使同來,可知係分作兩次招諭,譚勝受初無招諭陳祖義之舉。《明史》誤係鄭和招降陳祖義事於永樂五年(1407)即續記要劫被擒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