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外交著著失敗,喪權辱國的條約也訂過好幾次,然而政治仍是腐敗,不肯改良,就有許多有誌之士,一來為防救亡國的慘痛,二來不甘居於滿奴壓迫之下,便起來謀革命的運動。
康有為、梁啟超等的新派,也要算是當時的革命分子,但是他們的革命,是不徹底的,隻把君主專製改為君主立憲,縱使他們的革命成功,對於普通的小百姓,仍然得不到好處;然而他們的政策,隻經德宗皇帝信用了幾十天,就被慈禧所反對,新派分子殺的殺,逃的逃,所以當時的人民,見著清朝這樣的行為,就知道非徹底革命,是不足以救危亡的。於是革命的怒潮,便澎湃起來,結果,成立了中華民國。
國民黨總理孫中山先生便是當時革命運動的領袖。他生在廣東香山縣的翠亨(hēng)鄉,少年時,聽得鄉人談太平天國的故事,他便自負要做洪秀全第二,等他年已長成,見著清朝的政治腐敗,異常憤激,及中法戰敗以後,他就決定了顛覆清朝的誌向,交結一些革命的同誌,成立了興中會,專事鼓吹革命。在中日戰爭的一年,他和幾個同誌,在廣州謀起事,事機不密,被官府先知道了,官府派人捕捉,有幾個同誌被殺,他隻身逃脫,逃到英國的倫敦,又被清朝駐英公使龔照瑗(yuàn)誘騙,引至公使署中,要秘密送回中國。正在危急的時候,恰有他在醫學校時的教師康得黎(英國人)知道了這消息,忙報告英政府,說中國公使在倫敦逮捕人犯,違犯法律;於是中國公使才把他釋放了。自此國中都知道孫文(孫中山名文)是一個革命黨的領袖,但是報上講到孫文,都要把“文”字旁加上三點水作“汶”,形容他和強盜亂賊一樣,以為這位姓孫的有什麽紅眉毛、綠眼睛,是最厲害的公道大王,想不到他是美秀而文,真是不愧名“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