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自太祖平定了各國,隻有遼國仍然雄長北方,和宋朝對敵,把中國又分作南北朝的局麵,河北和山西兩省的地方,是當時宋、遼兩國的競爭場。後來宋朝和遼國講和,南朝為兄,北朝為弟,但是宋朝還要每年納幾十萬的歲幣,給予遼國。
還有西夏國本是西蕃部落,部長是唐末的藩鎮,子孫相傳,宋朝賜姓為趙,漸漸強盛起來,占了陝甘邊地和河套地方,獨立稱帝;宋朝屢次攻打,都不能得利,便彼此講和,約宋朝為君,西夏為臣,但是宋朝也每年要納幾十萬的歲幣,給予西夏。
這時宋朝雖然名義上是和外族講和,其實是受外族的壓迫,所訂立的條約,盡是喪權辱國的條約,不但割讓土地,而且每年要納一定的歲幣,送給外族,把百姓的血汗,供給外族無厭的要求,到底還是不能滿足外族侵略的野心,不到國破家亡,外族的侵略,是不能休止的。
宋朝處著這種時勢,自然應該按照當時的環境,改變方法,把國內整理,自謀富強,才可抵禦外族,救得國家的危亡。但是當時的大臣如韓琦、司馬光等,都還在醉生夢死之中,隻知固守中國數千年治國的舊法,不肯絲毫改變。這時隻有王安石是明了國家政治的人,他見了國家岌岌可危的情狀,就想出救國的方法來。
王安石是宋朝特出的人才,他在少年的時候,就嗜好讀書,很留心古今社會政治的情形,所發表的文章和政見,常是驚動一班守舊先生的頭腦,他的文章在中國文學史上是很有名的,就是現在所稱“唐宋八大家”中的一個。在他初入政界時,便做了鄞(yín)縣(屬浙江省)的縣官,到任以後,注意富國利民的方法,修築堤堰,開決陂(bēi)塘,對於水利的事業,極力提倡,替農民謀得許多的利益;又把公家的穀借給民間,春放秋收,一般農民得著很大的便宜,鄞縣經他治理,真是家給人足,莫不個個稱頌,這就是他的政治理想,運用到實驗上的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