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的典型表現是反複發作的喘息、咳嗽等,但反複咳嗽、喘息不一定是哮喘,比如,毛細支氣管炎的患兒也表現為喘。這麽看,從症狀去診斷疾病顯然不靠譜,那還有沒有確鑿的證據,可以證實是哮喘,而不是各種類型的支氣管炎或肺炎呢?
在臨**,我們診斷兒童哮喘一定要有如下條件:
1.反複發作喘息、咳嗽、氣促、胸悶,多與接觸變應原、冷空氣、物理性刺激、化學性刺激或呼吸道感染及運動等有關,常在夜間和(或)清晨發作或加劇。
2.發作時在雙肺可聞及散在或彌散性,以呼氣相為主的哮鳴音,呼氣相延長。
3.上述症狀和體征經哮喘治療有效或自行緩解。
4.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喘息、咳嗽、氣促和胸悶。
5.臨床表現不典型者(如無明顯喘息或哮鳴音),應至少具備以下一項:
(1)支氣管激發試驗或運動激發試驗陽性。
(2)證實存在可逆性氣流受限:
①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吸入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如沙丁胺醇)後15分鍾,第1秒用力呼出量(FEV1)增加≥12%。
②哮喘治療有效:使用支氣管舒張劑和口服(或吸入)糖皮質激素治療1~2周後,FEV1增加≥12%。
(3)最大呼氣流量(PEF)每日變異率(連續監測1~2周後)≥13%。
符合第1~4條或符合第4條和第5條者,可以診斷為哮喘。
典型表現——喘息本身不是哮喘特異性症狀,且哮喘的診斷是除外性診斷。除外性診斷,意思是說這個疾病缺乏特異性或足夠的診斷依據,隻有在排除其他疾病之後,才能做出診斷。說得再通俗點:哮喘不能一下就診斷出來,有時需要先抗哮喘治療觀察治療的效果,這叫診斷性治療,如果治療後明顯好轉,那就支持哮喘的診斷,如果治療後效果不明顯,那就考慮做其他檢查進一步診斷或排除哮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