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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爾斯泰逝世前兩個月致甘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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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非洲約翰內斯堡,德蘭士瓦省,M.K.甘地:

我接到你的《印度評論》報,讀悉關於絕對無抵抗主義的論見,不勝欣慰。我不禁要表示我的讀後感。

我閱世愈久——尤其在此刻我明白感到日近死亡的時候——我愈需要表白我心中最強烈的感觸,我認為重要無比的東西:這是說無抵抗主義,實在隻是愛的法則的教訓,尚未被騙人的詮釋所變形的學說。愛,或者以別的名詞來溝通人類心魂的渴望,是人生的唯一的、最高的法則。……這是每個人知道,在心底裏感到的(在兒童心中尤其明顯)。他隻要沒有受世俗思想的謊言所蒙蔽,他便會知道這點。

這條法則曾被人間一切聖哲之士宣揚過:印度人、中國人、希伯來人、希臘人、羅馬人。基督尤其把它表白得明顯,他以確切的詞句說這條法則包括一切法則與一切先知者。而且,基督預料到這條法則有被變形的可能,故他特別暴露那種危險,說那些生活在物質的利益中的人要改變它的性質。所謂危險者,是那些人自以為應以暴力來保護他們的利益,或如他們的說法,以暴力來奪回被人以暴力奪去的一切。基督知道(好似一切有理性的人所知道的一般)暴力的運用,與人生最高的法則,愛,是不相容的。他知道隻要在一種情境中容受了暴力,這法則便全盤摧毀了。全部的基督教文明,在表麵上雖然似乎非常燦爛,其實它時常在推進這種顯而易見的、奇特的矛盾與誤會,有時是故意的,但多半是無意識的。

實際上,隻要武力抵抗被容受,愛的法則便沒有價值而且不能有價值了。如果愛的法則沒有價值,那麽除了強權之外,任何法則都無價值了。十九個世紀以來的基督教即是如此。而且,在一切時間內,人類常把力作為主持社會組織的原則。基督教國家與別的國家中間的異點便是在基督教中,愛的法則是表白得很明顯確切的,為任何宗教所不及;而基督徒們雖然把暴力的運用認為是合法的,把他們的生活建立於暴力之上,但他們仍舊莊嚴地接受這法則。因此,基督教民族的生活是他們的信仰與生活基礎之間的矛盾,是應當成為行動的法則的愛,與在種種形式下的暴力之間的矛盾(所謂暴力的種種形式是:政府、法院、軍隊,被認為必須而受人擁護的機關)。這矛盾隨了內生活的開展而增強,在最近達到了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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