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說:
耿老師將繼續跟家長和孩子分享寫作的訓練技巧——“搞事情”。
家長要參與孩子的生活,要有主動性,最好讓孩子參與的時候沒有刻意和被強迫的感覺,要有樂趣。
我下麵說說跟“搞事情”相關的另一個方麵:在社會交往中“搞事情”。社會交往對於小朋友來講,主要包括兩個維度:一個是在學校,另一個是在社區。
在社會交往中發展語言能力
為什麽要多參與社會交往呢?我在鼓勵學生“搞事情”的過程中,發現社會交往能在以下幾個方麵讓孩子的語言能力有質的提高:
第一,能夠培養“發現”的意識,在“熟悉的地方”發現“風景”。
這裏我想提出三個詞——習以為常、熟視無睹、見怪不怪。
這三個詞體現在孩子的作文裏是非常忌諱的,因為它們傳達了一個意思,就是“沒什麽新鮮的”。今天又吃了三頓飯,今天又上了六節課,今天見到的還是平時那些人,今年的運動會跟去年的差不多,沒啥新鮮的……
這就壞了!
如果缺乏發現的眼光,要想寫出吸引人的文章,基本上不可能。因為你自己都沒有一種“喲嗬,我又有新的感覺了”“今天我有了新的認識”的新鮮感,寫的作文就變成了“無米之炊”。
第二,能夠提高與陌生人溝通的能力。
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已經越來越頻繁了,連地球都變成村了。我們不僅要跟同學交流,還要跟同校、全國各地的,甚至是世界各地的人打交道。
總和熟悉的人待在一起,把自己關在舒適圈內,難度自然很小,因為大家的思維模式類似,經曆的事情差不多,自然而然就能聊起來。但是跟不同文化背景、年齡、興趣愛好的人能夠更好地溝通,才是未來人才最重要的素質之一。
它跟我們的語言能力,也就是我們習作的一個基本的最關鍵的要素是息息相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