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人與人之間並未真正交流過最驚駭、
最真實的東西。我日常生活中的真正收獲,
是一些像晨曦和暮靄一樣朦朧、
無法用語言描述的東西。
我所抓獲的,隻是一絲星塵,一段彩虹。
崇尚自然
我過森林回家,手裏拎著一串魚,拖著魚竿。這時天色已經很暗了。我看見一隻土撥鼠偷偷穿過門前的小路,心裏馬上湧起一種難以言表的原始的亢奮,一種強烈的感覺讓我想把它生擒活吞。我並不餓,隻是對土撥鼠——對土撥鼠所代表的野性有一種強烈的嗜好。我住在湖邊時,有一兩次,發現自己像一條半饑餓的獵狗一樣在林中奔跑,不可思議地放縱著自己,尋找某些可以吞食的獵物。不管下肚的是什麽東西,我都覺不出有什麽野蠻。任再野蠻的情景,也都變得莫名的熟悉。我發現,而且還在不斷地發現,自己像大多數人一樣,追求一種更高層次的,或者說是精神上的生活,另外一種是對原始與野蠻的追求,我崇尚這兩者。我對野性的熱愛,並不亞於對善的熱愛。垂釣之中的野性與冒險仍舊吸引著我。我有時希望自己像動物一樣過著野蠻的生活。
可能是由於我年輕時就捕魚打獵,所以才會和大自然這般親近。捕魚和打獵能使我們較早地接近大自然,並且讓我們流連其中,否則,我們對它沒有多少認識。漁人、獵人、樵夫,還有其他生活在森林裏的人,特別能感受到自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他們在工作閑暇欣賞自然時,心情往往比哲人、詩人還要怡然,因為後者是帶著某種目的去接近自然的。
大自然不畏懼將自己展示給他們。人們遷到大草原上,就成了獵手;到了密蘇裏河或哥倫比亞河的上遊,自然就成了捕獸者;而到了聖·瑪麗瀑布,就成了漁夫。
如果單單是一個遊人,那他得到的隻是二手的東西,不可能深入了解,遠遠不能成為權威。最令我們感興趣的是,根據實際或本能經驗所做的描述,因為其間包含著人性,能說明人類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