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在我大約13歲時,回到了賓夕法尼亞州的老家——印第安納,養了隻叫鮑恩斯的狗。那是隻身份不明的流浪狗。一天放學後,他就跟我回了家。鮑恩斯似乎是那種硬毛雜種獵犬,隻是皮毛是橘黃色。我們成了親密的夥伴,我進林子找慈菇,他就在我身旁嬉戲;我做飛機模型,他就倒在我腳邊打呼嚕。我太喜歡他了。
一年暮夏,我去雙田溪參加童子軍營。等我回家時,鮑恩斯卻沒有上前迎接我。我問母親他去哪兒了,她溫柔地把我帶進屋內,“吉姆,很遺憾,鮑恩斯不在了。”“跑了嗎?”“不,孩子,他死了。”我簡直無法相信。“出了什麽事?”我哽咽著問。“他被咬死了。”“怎麽咬死的?”媽媽望了望父親。父親清了清嗓子說道,“吉姆,博吉扯斷了鏈子,跑過來咬死了他。”我頓時呆住了。博吉是鄰居家的一隻英國叭喇狗,平常總是套著鏈子,被拴在他們家後院的約100英尺長的鐵絲欄杆上。
主人的心靈,是埋葬愛犬最好的墓地
我真是悲憤交加。當晚我徹夜未眠。第二天早上,我跑去看那隻叭喇狗,希望能發現他那布滿斑點的身上至少有一個又深又長的傷口。可是除了那隻強壯的惡犬被拴在一條比原先更粗的鏈子上,我什麽也沒發現。每當看到可憐的鮑恩斯那座空****的狗屋,那再也用不上的毯子、食盆時,我就不禁怒火衝天,恨透了那隻惡犬,因為他奪走了我最好的朋友。
終於有一天早上,我翻了壁櫥,找到了那把口徑0.45英寸的雷明頓獵槍,那是爸爸在去年聖誕節送我的。走進我們家後院,我爬上蘋果樹,站在高高的樹幹上,我看到博吉正在鐵絲圍欄邊上閑逛。我透過瞄準器把槍口對準他,可是每次瞄準,準備擊中他時,樹葉就擋住了我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