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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長與〈山海經〉》最初發表於1926年3月25日出版的《莽原》半月刊第一卷第六期,發表時有一個副標題“舊事重提之二”。文章描述了自己的保姆長媽媽留給自己的一些印象深刻的童年記憶,並重點突出了長媽媽為自己買來渴望已久的圖書《山海經》時所帶來的心靈震動,最後抒發了自己對逝去的長媽媽的無限懷念之情。作者筆下的長媽媽雖然有些迷信,甚至踩死了自己的寵物隱鼠,但卻出乎意料地為自己買來了《山海經》,這本書不僅對自己的童年而且也對自己的人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因此,作者對長媽媽產生了真正的敬意。
長媽媽,已經說過,是一個一向帶領著我的女工,說得闊氣一點,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親和許多別的人都這樣稱呼她,似乎略帶些客氣的意思。隻有祖母叫她阿長。我平時叫她“阿媽”,連“長”字也不帶;但到憎惡她的時候——例如知道了謀死我那隱鼠的卻是她的時候,就叫她阿長。
此處點明“阿長”是在自己憎惡長媽媽時對她的稱呼,以“阿長”與《山海經》作為文章題目,使自己最憎惡的人和自己最喜歡的書產生聯係,形成了懸念。
我們那裏沒有姓長的;她生得黃胖而矮,“長”也不是形容詞。又不是她的名字,記得她自己說過,她的名字是叫作什麽姑娘的。什麽姑娘,我現在已經忘卻了,總之不是長姑娘;也終於不知道她姓什麽。記得她也曾告訴過我這個名稱的來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個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這就是真阿長。後來她回去了,我那什麽姑娘才來補她的缺,然而大家因為叫慣了,沒有再改口,於是她從此也就成為長媽媽了。
雖然背地裏說人長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說句真心話,我可隻得說:我實在不大佩服她。最討厭她的是常喜歡切切察察,向人們低聲絮說些什麽事,還豎起第二個手指,在空中上下搖動,或者點著對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裏一有些小風波,不知怎的我總疑心和這“切切察察”有些關係。又不許我走動,拔一株草,翻一塊石頭,就說我頑皮,要告訴我的母親去了。一到夏天,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床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擠得我沒有餘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經烤得那麽熱。推她呢,不動;叫她呢,也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