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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下漫筆》在發表時分為兩部分刊出,最初發表於1925年5月1日和5月22日出版的《莽原》周刊第二期和第五期,後來收入雜文集《墳》。1925年前後,國內出現了一些複古派文人大力宣揚國粹和固有文明,魯迅陸續撰寫了一係列的雜文予以批駁,充分揭露出複古派言論的荒謬性,本文就是其中較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第一部分通過解剖現實社會中的一個常見現象,揭示了中華民族的一個長期存在的國民劣根性,即“奴隸性”,最後號召人們根除這種劣根性,創造中國曆史上從未有過的第三樣的時代;文章第二部分從外國人的陶醉於中國古老文化的言論和中國曆史一直存在的“吃人”現象,重點剖析了中國封建等級製度所構成的中國社會實際上是一個“吃人”的社會,最後呼籲青年掃**這些食人者,創建一個新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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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時,就是民國二三年時候,北京的幾個國家銀行的鈔票,信用日見其好了,真所謂蒸蒸日上。聽說連一向執迷於現銀的鄉下人,也知道這既便當,又可靠,很樂意收受,行使了。至於稍明事理的人,則不必是“特殊智識階級”,也早不將沉重累贅的銀元裝在懷中,來自討無謂的苦吃。想來,除了多少對於銀子有特別嗜好和愛情的人物之外,所有的怕大都是鈔票了罷,而且多是本國的。但可惜後來忽然受了一個不小的打擊。
文章以親自經曆的平時用銀元換鈔票,在動**時用鈔票換銀元的事件,從中發現了一個值得重視的現象:奴隸性。
就是袁世凱想做皇帝的那一年,蔡鬆坡先生溜出北京,到雲南去起義。這邊所受的影響之一,是中國和交通銀行的停止兌現。雖然停止兌現,政府勒令商民照舊行用的威力卻還有的;商民也自有商民的老本領,不說不要,卻道找不出零錢。假如拿幾十幾百的鈔票去買東西,我不知道怎樣,但倘使隻要買一枝筆,一盒煙卷呢,難道就付給一元鈔票麽?不但不甘心,也沒有這許多票。那麽,換銅元,少換幾個罷,又都說沒有銅元。那麽,到親戚朋友那裏借現錢去罷,怎麽會有?於是降格以求,不講愛國了,要外國銀行的鈔票。但外國銀行的鈔票這時就等於現銀,他如果借給你這鈔票,也就借給你真的銀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