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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箏》最初發表於1925年2月2日出版的《語絲》周刊第十二期,後收入散文詩集《野草》。魯迅在“五四”時期就很關注兒童教育問題和女性解放的問題,向全社會發出了“救救孩子”的呼籲,並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一文中呼籲父親們要“自己背著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此後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本文以“我”在少年時粗暴毀壞弟弟製作的風箏而在中年時引發的自責和懺悔心理,從側麵提出了重視兒童遊戲天性的重要性,並對封建家長製作風進行了批評和反思。
北京的冬季,地上還有積雪,灰黑色的禿樹枝丫叉於晴朗的天空中,而遠處有一二風箏浮動,在我是一種驚異和悲哀。
從北京冬季天空的一二個浮動的風箏引出了自己心中的隱痛:因為風箏而粗暴地踐踏了弟弟幼小的心靈。
故鄉的風箏時節,是春二月,倘聽到沙沙的風輪聲,仰頭便能看見一個淡墨色的蟹風箏或嫩藍色的蜈蚣風箏。還有寂寞的瓦片風箏,沒有風輪,又放得很低,伶仃地顯出憔悴可憐模樣。但此時地上的楊柳已經發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們的天上的點綴相照應,打成一片春日的溫和。我現在在那裏呢?四麵都還是嚴冬的肅殺,而久經訣別的故鄉的久經逝去的春天,卻就在這天空中**漾了。
但我是向來不愛放風箏的,不但不愛,並且嫌惡他,因為我以為這是沒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時大概十歲內外罷,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歡風箏,自己買不起,我又不許放,他隻得張著小嘴,呆看著空中出神,有時至於小半日。遠處的蟹風箏突然落下來了,他驚呼;兩個瓦片風箏的纏繞解開了,他高興得跳躍。他的這些,在我看來都是笑柄,可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