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散文觀 ——《覓渡》自序
人為什麽要寫文章?要回答這個問題先得回答人為什麽要讀文章。說到底,寫作與閱讀是一種供求關係。閱讀是一種精神需求,如同吃飯是一種物質需求。這種需求由低到高可分為六個層次:刺激、休閑、信息、知識、思想和審美。人總是在精神上追求這六種東西。要不然他就會感到空虛,如同沒有吃飯,會感到饑餓。由於閱讀者的文化修養、職業特點不同,閱讀的層次也不同。就是同一層次的人或者同一位讀者,在不同時空、不同心情下,閱讀的內容也有不同,比如在書房裏和在地鐵裏讀的東西就不一樣。連毛澤東都說他喜歡豪放派,但讀一段後,又想讀婉約派,過一段,又反過來讀豪放派。閱讀是一個複雜的精神會餐,綜合充電。
閱讀複雜,寫作也就複雜。滿足刺激有黃色、武打讀物;滿足休閑有閑話、笑話等讀物;滿足信息有報紙;滿足知識有專業的或普及的讀物。而滿足思想和審美這兩個較高層次,可以是專門的思想理論和美學讀物,也可以體現在其他各類讀物中。散文是一種形式短小,但又旨趣高雅的文種,它不是應用文,不以求實,而專攻虛境,主要滿足人的思想和審美這兩個較高需求的。它可以敘述任何內容,但必須見美見理。文章為思想和美感而寫,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我認為一篇散文,如果隻是傳達了一些信息或知識,還不能叫文章。文者,紋也,要有花紋,要美。又因為文章是在人的精神世界中往來的方舟,其寫作主體和閱讀主體都是有思想的人,所以它一定要傳遞一些新的有個性的思想。這樣筆者才吐而後快,讀者才開卷有益。散文如專求刺激當然不可取,求休閑、信息和知識也不是它的專長,雖然它也可以描寫風景、事件,傳遞信息、知識等,但這都不是目的。因為,如果僅為了這個目的,其他文體完全可以勝任。在散文中風景、事件、知識等隻是一種載體,最終它還得落到自己追求的目標——思想和美感上。在同一篇文章中,也許這兩者兼有,也許各有側重,或者獨居其一。比如王勃的《滕王閣序》,雖已沒有多少積極的思想,但美感猶存,選家就長選不衰。但是如果兩者皆無,就不是文章,不是文學,隻是一篇平實的應用文,或者弄噱頭的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