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新聞與文化的關係,先說說什麽是新聞。關於新聞,學者給出的定義很多,但核心都離不開“新近發生的事情”,新聞的本質是信息。我主張的新聞定義是:“受眾所關心的新近發生的事實的信息傳播。”這裏麵有受眾、時效、事實、信息和傳播五個要素。信息怎樣傳播,近幾十年大學裏已經有了一個專門的課程——傳播學。在國外,上世紀四十年代出現信息論,七十年代出現傳播學,後逐漸引入中國。在沒有信息論與傳播學之前,中國課堂裏的新聞學是連內容帶形式一齊講,而且更重內容,像一門政治宣傳學。新聞的內容是什麽?是各種信息,各種文化的信息。這就要說到什麽是文化。
文化的定義是:一切社會財富的總和,但一般特指精神財富。既然是總和,它就能概括一個時代、地區,代表一個高度。如漢代文化、中國文化、美國文化、農耕文化等。但這還不具體,我們還可以從內容和形態的角度細分為六種,即信息、知識、思想、道德、審美和製度文化。信息是文化的第一層。風起青蘋之末,無論文化的何種內容總是先從信息開始顯露、傳播,然後才沉澱為知識,提煉為思想,升華為審美,規範為道德,最後固定在法律製度的框架內,如校規、軍紀、國法等,一個國家最大的框架就是憲法。可以看出,在文化這個大係裏,新聞隻負責信息這一小塊(正如圖書主要負責知識、思想這一塊),隻占六分之一,而且是最初始的表麵的皮毛的文化。信息還不是知識、思想,是“毛知識”“毛思想”。但是,百丈之木發於毫末,沒有信息的披露、傳播,就沒有後來知識、思想等各階段文化的積累、形成。從這個意義上說,信息又是文化的胚芽、花粉、種子。而新聞則是它們的載體,是吹灑花粉的春風,是育苗的土壤。它是一個舉重若輕,以輕帶重的行業。